(原文发布于 2009-07-30 新浪博客,整理存档)
我的偶像邵宛澍先生,曾这样教授我们做苏式红烧肉:“曾有的人,做红烧肉,先用油炸一遍,我好婆常说那是穷人家的烧法,肉经油一炸,不会缩但也不会酥,油走不掉,肉又硬,于是每个人就可以少吃几块。有的饭店也这么烧,是因为这种烧法,时间短,样子好,但说吃口,就不敢恭维了。”
看到这一段,我不禁莞尔。红烧肉嘛,吃个一块两块就够了,还要“少吃几块”。邵兄乃大家出身,或许对“穷人家”的日子不曾了解:一斤肉买来,二两切肉片炒花菜,二两切肉丝炒咸菜,半斤肉烧霉干菜,还剩一两剁成肉糜,烧只荠菜肉糜豆腐羹。开个玩笑啦!其实上海人家里,红烧肉老早倒是不大吃的,我家偶尔烧来,也是为了烧肉汁蛋、百页结、油豆腐或墨鱼、黄鱼鲞的。
择带皮五花肉,夹心至少五层以上,切成2-3厘米见方的大块。肉是先要煎一下再烧,还是先焯一下水再烧?很简单,如果追求浓郁的风味,先煎一下;如果追求清淡的风味,只要事先焯一下水,去掉污血和毛细组织就可以了。苏州人要将肉炒一下,再烧;而上海本帮红烧肉,是先焯一下水。
梅玺阁主家的好婆是苏州人,苏式红烧肉的好味和正宗性自然不容质疑。不过,肉经油炸,油走不掉,这点我不太认同。油锅6分热,将肉皮向下放入,稍微煎一下(注意:不是油炸),类似走油肉走油,或者法式煎鸭胸,然后翻炒上色。这样一方面逼出肉中过多的脂肪,吃起来不会太油腻;另一方面,煎肉的高温所导致的美拉德反应,产生风味各异的氨基酸、磷脂、三甘酯,令肉的味觉层次丰满而香浓。
另起油锅,下葱姜煸炒,肉下锅,加水,水面不要超过肉,大火烧开,捞去表面浮沫。所谓红烧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