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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鹤麟:“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换个说法如何?

2017-12-21 13:45阅读:
程鹤麟:“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换个说法如何?
这两天,亿万国人非常震惊地发现,原来14亿同胞中有5亿人拥有了家庭医生,而自己偏又不在那5亿人中;不仅自己,自己的近亲远亲大学同学中学同学小学同学老朋友新朋友老同事新同事……人人众口一词,都说没有家庭医生。于是大家就问,到底那5亿人在哪儿躲着呢?出来走两步行吗?

鲁迅老师有一杂文名篇题为《“友邦惊诧”论》,这两天我国发生的“家庭医生疑云”,友邦并不惊诧,仅仅“国人惊诧”而已,因为友邦人士知道“家庭医生”是啥。程老汉在美国的一位同学就说了:“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大惊小怪的干什么?
发布“5亿中国人拥有家庭医生”的国家卫计委解释说,家庭医生并非上门看诊的医生。中国的家庭医生主要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防治结合,如“监控慢病人群”、“发送健康管理信息”、“接受咨询”、“安排重点医院医生轮流坐诊”等都是家庭医生的工作范畴。

在香港,“家庭医生”指的就是基层医生、在居民区开设诊所的医生,并不是私人医生。
201412月,香港《明报》曾报道说:“近年(香港特区)政府提倡‘一人一家庭医生’。然而,香港有700万人口,但只有379位家庭医学专科医生,距离目标仍然遥远。”从这句话你就看得出来,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
《明
报》的这篇报道接着说:“‘内外全科’的普通科医生,和拥有家庭医学专科的家庭医生,同样提供门诊服务,但普罗大众却十分混淆。”“跟其他专科医生一样,家庭医学专科医生,必须修毕医学院课程和实习后,再接受六年专科培训,但唯一不同的,家庭医学专科医生是需要通过临床审核。……
原来,香港的“家庭医生”指的是学习“家庭医学专业”的医生,而不是“属于你的家庭的”医生。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的网页上,有专栏介绍“什么是家庭医生”。
按照香港卫生署的定义,“家庭医生能够为个人及家庭在他们所在小区或环境提供全面、持续、全人及预防性护理,以确保他们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健康。”
香港卫生署指出:“作为跨专业医疗团队的一分子,家庭医生亦负责协调其他医护专业人员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按程老汉的理解,就是介绍患者去专科诊所或医院做进一步治疗之类。

香港新媒体“香港01”这两天发布了系列专访《屋村医生》,1221日是第三篇,访问的是坚尼地城的林永和医生。
这篇专访说:“林永和的诊所来了一个‘新症’(程按:新症=新病例)。他的诊所在坚尼地城已经有25年了,旧症已占绝大多数,新症只占一成,所以每次遇到新病人,他都会好奇多谈几句。‘问她是否新搬来,原来她几岁时来看过病,是某个病人的孙女。她说,婆婆(程按:婆婆=外婆)早几年走了。她一讲起,我就记得那个婆婆,那婆婆很得意(程按:得意=有趣)的,但这几年消失了,原来住进了老人院,后来有次病倒入院后,便过身了。’”
报道叙述到:“孙女这些年原来并没有搬走,婚后继续居于坚尼地城。现在,她与外婆的联系,包括同样替她们治疗过伤风咳的一个家庭医生。”这里,记者把林永和称为“家庭医生”,而这位家庭医生连他的病人几年前已经逝世都不知道,说明家庭医生并非私人医生。

20167月,内地网上就有文章指出中国内地“家庭医生”概念存在误解:“目前虽然有多地尝试家庭医生签约社区居民,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用户对家庭医生的作用和价值有不少误解,比如认为家庭医生是开药医生,上门医生,或者转诊医生之类。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有媒体报道因为医生离职、居民搬迁等原因,加上服务互动的不足,造成许多无效档案,完全不能起到健康管理的职责。”
2016825日,《羊城晚报》报道称,“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广东省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团队职责分工指引及运作流程》和《广东省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指引》”,“文件明确,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为签约对象提供门诊为主的服务,包括提供基本医疗、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疾病预防、免疫接种、用药指导、不良生活方式的干预等,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对依病情需要者进行分诊。而家庭医生及其团队的重点服务人群是老人、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慢性病高危人群等。”

现在,国家卫计委有两个选择:1,一再解释反复解释长期坚持持续解释“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2,换个说法,不再提“家庭医生”这个概念,改成“基层医生”、“社区医生”之类。第一个选择事倍功半,误解将没有穷期,解释将没完没了;第二个选择准确无误、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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