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离婚后我爱上一个已婚男,该为他留下肚子里的骨肉吗?

2019-11-15 08:00阅读:
倾诉:洁茹 整理:章清清
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追求了错误的东西。这句话我不知道是从哪看到的,但我觉得跟我现在的生活状态好相似。到这个月我已经有6个月身孕,但我到现在都拿不准这个孩子该不该留。
说起来我的生活怎么会走到这一步我都说不清。三年前,我前夫意外过世,我就带着5岁的儿子回了老家,靠在家门口开干洗店维持生活。
刘勇就是这个时候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他经常过来送衣服干洗,一来二去就这么认识了。他人长的很普通,但对人和善热情。有一次我店里的收银机坏了,他正好碰上三下两下就帮我弄好了,我这才知道他在一家计算机公司上班,也是离异单身。
我们就这样,一天天熟悉起来。或许都有过一段不幸的情感,这种同病相怜的感觉让我们一步步靠近,最终在半年后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
作为一个32岁丧偶的女人能重新拥有一段感情,我很珍惜。刘勇好像也是。我们有很多共同话题,后来发现我们都是同一个小学毕业的,这更让我觉得我和他的相遇是冥冥中的某种缘分。
可是,交往大半年后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他几乎很少提及他的父母,带我去见他朋友的圈子时,我感觉他们看我的眼神有些异样。而更奇怪的是,我偶然发现他从网上买了儿童玩具,却不是给我儿子,而是寄回了老家。
我拿着他的手机逼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一开始不承认,后来被我逼得没办法了才说,他根本没有离婚,在老家他有妻子和儿子。妻子是他们年轻时偷吃禁果后不小心怀孕了,最后被女方父母逼迫而结婚,他对对方没什么感情基础,也因此很少回家。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像是滚过一个闷雷。怎么会这样,这个我爱着的男人居然是跟我搞婚外情,而我还
被迫成了第三者。我浑身颤抖,哭到不能自已。以我的道德标准,我无法让自己成为一个被人唾弃的第三者。
我擦干眼泪对他说:“以后我们还是不要见面了。”他跪下来哀求我,说他还是爱我的,他会回老家处理好跟妻子的关系再来找我。
我没有再联系过他,但在夜深人静的晚上还是会止不住的想他。就在我们分手两个月后,我查出自己怀孕了。我怀上了他的孩子。这让我惊喜又忐忑。
我找到他,问他那边处理得怎么样。他垂头丧气地说,妻子不同意离婚,他父母也坚决反对。我告诉了他我怀孕的事情,他一点都不惊喜反而劝我说,最好打掉。因为,以他目前的经济能力,没办法同时抚养3个孩子。
我也动摇过,还去过医院。但是,真的要做出那一步时,我又舍不得了,我父母知道后,也坚决让我不要生这个孩子,他们明确告诉我,如果我一意孤行把孩子生下来,他们不会帮我带更不会帮我养。
可是,我真的喜欢孩子,我对他也还有感情。现在,他在我肚子里一天天大起来,我该怎么办呢?我该留下他吗?
肖军咨询师回复:
洁茹:
你好!我首先必须解释一件事情,那就是:心理咨询是不能替来访者做决定的。虽然我们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咨询关系,但是,我也要遵循最基本的原则。即便是一个普通朋友,只要他稍微具有一点人生的经验,他也不敢替你做决定。如果你没有看清问题的本质,或者没有发现新的思考问题的角度,任何建议都会存在危机。要孩子,你可能会难以承受抚养孩子的重担,将来的婚姻也会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而不要孩子,你又难以承受感情的煎熬。
你之所以进入这种两难的境地,是因为你们的感情从一开始就隐藏着危机。
第一个危机是:你丧偶后进入下段感情过于仓促。离异的人,不能带病进入婚姻,不能以“同病相怜”的心态进入婚姻,而是要用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进入婚姻。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心灵的成长,获得美满的婚姻。更不能在连对方家庭都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身相许,让孩子绑架自己的感情。这是存在极大隐患的事。
第二个危机是:在恋爱中,你缺乏起码的理智,让感情冲昏了头脑,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你去见他的朋友时,他的朋友看你的眼神都有些异样。这其实就是在告诉你,你们的感情存在问题。而你竟然视而不见。这不是被感情冲昏了头脑吗?
有了危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明明已经承受了重大的打击,却还不知道危险在什么地方。
他说,他和妻子年轻时偷吃禁果,不小心怀了孕,最后被女方父母逼迫而结婚。年轻人偷吃禁果,多少还可以理解一点。而偷吃之后,被女方父母逼迫才结婚,那分明是只想偷腥不想负责任。被逼结婚之后,他又不甘寂寞,故意隐瞒自己的婚事,让你糊里糊涂做了第三者。而这一次,他同样是不想负任何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认为自己对他仍有感情。这分明是看不清对方的本质。这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而看不清自己,则是更大的危险。你一方面认为自己不可能做一个被人唾弃的第三者,另一方面又止不住去想他,想这个有老婆的男人。可见你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一个什么人。
俗话说:危机危机,就是危险加机会。从当前这个危机中,认清对方,认清自己,就是你人生最大的机会。
最后,我还要提醒的是:孩子不能成为婚姻的救命稻草。母子连心,你舍不得自己还未出生的骨肉,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母子亲情就是母子亲情,千万别和婚姻爱情混为一谈,千万不要以为,有了你们共同的孩子,你们的感情就会有“柳暗花明”的时候。如果你觉得,自己一个人也能把孩子抚养大,谁也没有理由来反对;如果你认为自己一个人无法将肚子里的孩子抚养成人,而必须通过孩子来挽回这一段危机四伏的感情,我认为,这很难。
(原载《今日女报》情感门诊栏目,转载请注明出处!)
离婚后我爱上一个已婚男,该为他留下肚子里的骨肉吗?
购书请点击: 京东网 当当网 亚马逊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