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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假王莹莹何以从教16年

2017-12-03 07:44阅读:
据人民日报的消息说,近日,在安徽宿州,市民王莹莹在当地缴纳社保时遇到了怪事,发现自己无法缴纳社保,原因是有一个和自己同名同身份证号码的“王莹莹”已经缴纳社保,一缴就是十六年这事情已经查证,那个“王莹莹”用的正是自己的身份,在一所学校当起了教师。另则,目前当事人中有两名关键经办人均已去世。以此,对于冒用别人信息上学,已属不光明、不磊落的事情了,但在当年精英教育模式下,用别人的考试信息去上大学。然而,所谓人生的路很长,但关键的地方只有那么几步恰恰就是在这关键的几步上,有人却跟你玩了个花招,强行把你推到了另一个方向,而他自己却走上了原本应该由你走的路。而且,像这样的人还当上了老师,教书育人,想想都让人觉得恐怖。
当然,在目前的环境里面,这人一辈子冒名顶替,生活在别人的影子里,戴着别人的面具,走着原本应该由别人走的路,过着原本应该由别人过着的生活,其实也挺可悲的。而最可悲的是,面对被她伤害的当事人,去也是毫无愧意,真可谓是“假作真时真亦假”了都,大概冒名顶替者自己也过得恍惚了么。倘若回顾去看看类似的冒名顶替的案子的话,也就会发现大都发生在十几年前左右,毕竟在那个时候,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正在迅速推进,信息的联网互通也没有完全实现,加上法律法规、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给一些人暗箱操作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现在,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一些问题开始浮出水面,暴露出来。令人费解的事情是,顶替者是如何知晓被顶替者的详细信息,又是如何瞒天过海,一干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在“王莹莹”事件中,要准确知道其“申请教师一职未被录取”,可当初是相关单位未联系上本人,还是顶替者利用公权力弄虚作假还未可知,但“误会”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事信
息不对称、权力运行不公开所造成的未录取“错觉”了么。
其实,应该看到事情里面,冒名顶替案发生后相关违法人员几乎都得到了惩处,但下次仍有其他顶替者“粉墨登场”。这除了公权力的弄虚作假,人事上的监管缺失,恐怕更在于人事管理制度漏洞的客观存在,才让人有了“钻空子”的机会。应该说,当初在那个教育环境下,有相当一部分人冒用别人的信息上了大学,后来又取得了一个好的工作,对他人、对社会没有造成什么危害,对于这些人的看法,也应该区别对待了。
一般来说,不能让那些冒名顶替者,一听说有人查盗用别人信息就心惊胆战,给他们提供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这对社会也是一件好事。就拿教师“冒名顶替”从教十六年来讲,倘若是从民事方面角度而言,的确也是可以对于真正的而言,侵犯了姓名权和肖像权,对用人单位来说,她可能会构成一个欺诈的行为。而若是从刑事角度来看,涉嫌的这种冒名顶替的人员,从事了伪造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要看情节是不是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或者说伪造身份证罪。
但是,事情对于这个冒用身份证的人,怎么可能办出这个身份证来。这里面有关部门比如派出所,在跟她办这个身份证的时候是不是有弄虚作假,她用冒用的身份证去顶替别人的工作,相关的单位难道没有对这个身份进行审核么,这背后的问题真的值得我们深思。正是这种视事情为“麻烦”的态度,导致许多时候是非不能澄清、公正不能畅行,从而一步步使社会陷入是非莫辨、真伪莫辨、有理难伸、浑浑噩噩的境地,失去了正能量。
所以说,近些年来像这么些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学,冒名顶替他人工作,这种令人震惊的事,不时见诸于报端的新闻事件里,如“真假王” 冒名頂替上大学,又如今朝安徽教师“冒名顶替”从教十六年,等等。既然冒名存在,遇到这种尴尬局面,就必须让冒名顶替的整个链条必须要还原,所有参与此事的人应当一个不漏受到处理,非此不能显示这个社会除恶务尽的决心。诸如此类。










于2017年12月3日记​
时评|假王莹莹何以从教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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