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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地震灾害谣言该咋追责

2019-06-19 06:54阅读:
6月17日22时55分,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发生6.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谣言也在乱飞,而在经过梳理部分谣言信息,敬请不信谣不传谣。随后,也有出现“四川手机报”发布的关于“6月18日凌晨3时12分将会有更大地震发生”的消息。而目前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宜宾公安”消息,经过网络监督局调查于6月17日晚10:55分宜宾发生的地震调查,媒介大量传播的两份视频(裸体)已被证实非此次宜宾地震造成, 正在调查该视频发布者,将会以恶意发布假视频、传播虚假信息、制造恐慌、等罪名进行起诉、逮捕,宜宾警方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跟风随意转发,发布虚假视频。
应该清楚的问题在于面对突发恶性事件,有些个媒介往往迅速积累大量信息,有人却也接受信息时要提高自辨能力。所以要理性发言,评论事件时要保持清醒冷静,此外还要提高判断力、不传谣,发现谣言或不确定信息时要勇于举报。况且诸如像警方的提醒,造谣、传谣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而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我们也会不禁要发问,这些造谣的目的与动机又是什么?所谓“无风起浪”—— 为了自我的认同感的无目的性造谣。也正如想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对于目前的环境里,我们可以试图去揣测一部分造谣者的心思,想象他造谣的目的。
换句话说,对于一部分造谣者,他们所要的不是利益,而是单纯的为了满足自己狂躁的内心,看到自己的“作品”将秩序打乱。况且造谣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权,是侵犯人身权的一种行为,严重者是刑法所规定的诽谤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对于造谣的速度要比一般生活中的造谣行为传播速度更快,因为网络媒介无国界,所以网络媒介造谣对于被侵权者的危害更大,传播范围更广且损害大,特别是网络媒介造谣要追究造谣源头要更困难,在取证上更加复杂和困难,这不利于被侵权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也可以说网络媒介造谣不仅在法律上对被造谣者带来的伤害更大,在道德中更是。可以说网络媒介造谣比一般造谣危害更大。一般来说,造谣是通过个人想象,虚构事实,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虚构信息散布。由此对于网络媒介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在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就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了都。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其法律依据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是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是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十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那么,像刑事责任则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等等等。
另外就是对于地震谣言和地震误传事件的特点,既无确切原因和来源,从而无中生有地产生和通过非地震部门的正规途径进行社会传播以致迅速漫延扩散的所谓将要发生地震的消息,究其内容毫无科学根据,纯属荒诞无稽,甚至含有封建迷信的色彩,则屑地震谣言:有一定原因和来源,通过某些正规途径传播或泄露,由于传话走样或层层加码、越传越奇,以致以讹传讹,迅速漫延扩散的所谓将要发生地震的消息,究其内容尚有某些根据,但却是大相径庭,甚至面目全非,有的则渗杂着一些荒诞无稽和封建迷信的内容,则屑地震误传。
而且对于这类谣言产生原因及背景地震预报水平尚处在探索性试验阶段,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此缺乏了解,要求地震部门对破坏性地震做出准确预报,特别是地震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引起广泛的恐震心理,另由于群众缺乏必要的地震科学知识,则往往由于下述情况而产生地震谣言或地震误传事件,把某些并非一定属于地震的异常,误以为是与地震有关的前兆现象,如:天体运行中的罕见现象,气象异常现象,某些植物异常现象、地下水异常等,容易被作为地震谣言的所谓根据。
倘若说把某些正常的地震工作误以为是将要发生地震的动向,如进行野外地震观测或测量等研究考察活动、按照国家的烈度区划在有关地震活动设防区进行抗震加固工程等,也容易被利用来作为地震谣言的根据。这在国内外其他各种复杂因素,如来自某些海外蛊惑人心的新闻广播宣传、别有用心的恶意编造、封建迷信思想的作崇等,往往成为地震谣言的来源并起到推波助澜的恶劣作用。传播途径主要在群众中利用交谈、书信、电话、电报、以及海外某些报纸消息剪报等进行扩散,是地震谣言的主要传播途径,由于不恰当地被泄露出去,则成为地震误传的主要传播途径。诸如此类。







于2019年6月19日记
时评|地震灾害谣言该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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