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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家暴何以能让爱情消失

2020-11-18 20:05阅读:
时评|家暴何以能让爱情消失
近日,短跑名将张某某妻子、主持人漠某发文称自己长期遭张某某家暴,并曝光此前,张某某带人突然来到哈尔滨漠某母亲家中将女儿带走,在此过程中漠某母亲及姨妈受伤。由此漠某接受媒体独家专访时,首次讲述两人婚恋经过,以及婚前婚后家暴细节。漠某称,张某某施暴后会非常用力地道歉,自己也会选择原谅。目前两人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因双方对抚养权的分歧巨大,有待法院开庭审理。
像在漠某也表示,爱情何以在家暴中逐渐消失了呢?俗话说得好,人永远不要在烂事上纠缠。但是类似这样的事情,也有无数血淋淋的告诉大家未必每个人,都有善待别人的习惯;未必每个人,都会懂得知恩图报且心怀善念。毕竟生活中难免遇到烂人、碰到烂事,他们就像狗皮膏药一样,你越认真也让他们缠得越紧。对付烂人烂事,最好的处理办法,其实就是不纠缠。不纠结于一段已经变质的感情,不执迷于一个渣到底的伴侣;不因为职场里的小人栽赃而寝食难安,相信恶人自有天来收。然而恰恰相反,同烂人较劲最终往往有两个结果。
应该说,家暴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如果可以,真希望这个世界上没有家暴这种事。但是,希望永远是希望,在这个世界的某些角落,这种残酷的行为却正在发生。如今,家暴现已是全球性的问题,各国家庭中虐待妻子的现象都十分常见。如前,全国妇联调查显示,在中国的家庭暴力发生率在29.7%—35.7%,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
力的妇女已高达30%。像家暴这种行为,向来都是见不得光的,一般都会是在不为外人知晓的地方发生,比如家中。然而,家暴事件却在多方媒体的报道下也就成了热门。
那么,什么是家暴呢?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如谩骂、恐吓等语言暴力)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多数为妇女和儿童。遭遇家暴该如何维权?倘若遭遇家暴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或是幻想能以真心和真爱去感化那个残暴的人。事实证明,家暴者多是“惯犯”,且伤害一次大于一次。所以,在遭遇家暴后,应积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不容忽视的是生活中总是有这种人,一切以自己的情绪为中心。在心理学上有个词,叫做“边缘性人格”,是指情绪和行为不稳定,并伴随着多种冲动行为特征。其实,家暴和一般的暴力同样恐怖,而且因为它身上披上了一层隐晦的外衣,因为更加具有杀伤性。原谅和轻信这样的人,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惨不忍睹。有句话说得好:不敢单身,不敢离婚,不敢对家暴说“不”的人,即使经济独立,精神却是残废。
况且,在爱情和婚姻里,不论出于何种理由,都不要用拳头来表达爱与不爱。暴力在这个世界的发展中是利还是弊我们暂且不去讨论,但在情感世界里,暴力绝对是彻底错误的。换句话说,当爱支配一切时权力就不存在了,当权力主宰一切时爱就消失了。如果情感需要用暴力、用拳头主宰的时候,爱也就荡然无存。这在一个人的情感世界里,爱情和婚姻,让人们所追求的平等关系,实在情感世界需要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或者爱情婚姻需要拳头来分出胜负,这段感情一定是畸形的,更谈不上幸福与美好。
记住,在面对家暴的时候,有的爱情会要人命。主要原因应该是在处于感情里面的时候,女性中的情感的那种牵绊会让你心软,最终想要原谅他。这就是女人对自己深爱的男人的心软和期盼,殊不知你的期盼却成了男人一次次肆无忌惮地伤害你的理由。有些爱情是甜蜜的,有些爱情夹杂着痛苦的,甚至会威胁生命的。一个会对你动手的男人,你又怎么能奢望他会有变好的一天呢?女人都是心软的,面对一次次的伤害,还是会有很多顾虑和牵挂,甚至心存侥幸的期待男人会有所改变
而且事实证明有些男人根本不值得你期待,家暴从扬起手的那一刻,就不会有停止的时候。很多思维偏激,情绪不稳定的人,通常会把对生活和事业的不满,通通发泄在自己身边最亲近的妻子身上,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毕竟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择,当你遇到一个性格偏激的人时,最好的方式是坚决离开,不要有任何的犹豫更不要报有任何幻想。千万不要因为你一时心软而悔恨终身。有时候爱情是真的坟墓,但不代表我们不能及时逃离。爱情真正的模样是尊重的,而不是打着爱你的旗帜一次次伤害你。
那怎么办?也许爱情和婚姻在这世间没有绝对要奉行的真理,但最起码暴力和拳头不应该成为处理婚姻问题与矛盾的手段。如果爱,就把这份感情铭刻在心里,而不是举起手掌,如果不爱了就请离开,而不是握紧拳头。然而,当面对家暴时,剩下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施暴人出具告诫书,注意留存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材料,作为遭受家暴的证据。一般说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确实是需要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裁定是否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裁定。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方面,主要包括了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加害人骚扰、跟踪、接触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责令加害人迁出受害人住所等。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及村民委员会等协助执行。






于2020年11月18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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