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警察检察官律师与法官 2010-07-24 05:46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317603711 台湾的警察、检察官、律师与法官 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是保障公平、正义,保障人权的需要。 在大陆,有公检法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 在台湾,这种监督、制约显得非常严格。比如,刑事案件发生后,在检察官达到现场之前,警察只负责保护现场;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如果嫌疑人提出要律师到场,在律师没有到场之前,办案人员不得对嫌疑人进行讯问,除非超过了4小时;而对嫌疑人是否采取羁押措施,必须由法官批准。 随中国法学会参访团赴台 深夜漫步台北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