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皇族内阁”9
——清史札记之三十七
我楚狂人
二、组阁过程4
在责任内阁不得不提前成立的形势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2月15日,清廷便再次发布上谕,饬令宪政编查馆修正逐年筹备清单,迅速将其拟定,并将内阁官制一并详细拟定然后上奏。在清廷决议提前成立责任内阁的同时,云贵总督李经羲又致电给各省督抚说:如今由于时势所迫,遂特邀请四川总督锡良“挈衔入告”。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内,督抚们便共同议定,说:“内阁一日不设立,这个决议就一日无效”。同月,江苏巡抚程德全便连续三次电奏,要求清廷速建责任内阁。他说:“内阁的设立不可拖延,提出设立而拖延数年,这只是敷衍门面,而不是统筹实行”。基于此,打破立宪先国会后内阁的立宪原则也就成为时势发展的一种必要,从而也就促使清廷于宣统二年十二月十七日(1911年1月17日)公布了《修正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其中,该清单明确规定:宣统二年厘定内阁官制及弼德院官制,宣统三年(1911年)颁布内阁官制,设立责任内阁,然后待宣统五年(1913年)再行召开国会。
也就是在预备立宪年限被递减的形势下,清廷对责任内阁的设置问题进行了加速的筹划。宣统三年(1911年)4月30日,在各政务大臣召开御前会议之时,监国以原定内阁草案拟过渡字
——清史札记之三十七
我楚狂人
二、组阁过程4
在责任内阁不得不提前成立的形势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2月15日,清廷便再次发布上谕,饬令宪政编查馆修正逐年筹备清单,迅速将其拟定,并将内阁官制一并详细拟定然后上奏。在清廷决议提前成立责任内阁的同时,云贵总督李经羲又致电给各省督抚说:如今由于时势所迫,遂特邀请四川总督锡良“挈衔入告”。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内,督抚们便共同议定,说:“内阁一日不设立,这个决议就一日无效”。同月,江苏巡抚程德全便连续三次电奏,要求清廷速建责任内阁。他说:“内阁的设立不可拖延,提出设立而拖延数年,这只是敷衍门面,而不是统筹实行”。基于此,打破立宪先国会后内阁的立宪原则也就成为时势发展的一种必要,从而也就促使清廷于宣统二年十二月十七日(1911年1月17日)公布了《修正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其中,该清单明确规定:宣统二年厘定内阁官制及弼德院官制,宣统三年(1911年)颁布内阁官制,设立责任内阁,然后待宣统五年(1913年)再行召开国会。
也就是在预备立宪年限被递减的形势下,清廷对责任内阁的设置问题进行了加速的筹划。宣统三年(1911年)4月30日,在各政务大臣召开御前会议之时,监国以原定内阁草案拟过渡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