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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只是刚开始未来会更严

2021-04-18 12:46阅读: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应该说这一判断基本符合当前客观经济现实,在中国互联网领域因垄断而引起全社会质疑之声不只是阿里巴巴,对阿里巴巴处罚只是枪打“出头鸟”而已。同时也同时监管机构小试牛刀而已,意在敲响对互联网企业严监管的警钟。可以肯定地说,对阿里巴巴罚款182.2亿元仅仅只是个开始,未来肯定会更严。
对于这样的判断或预测,有些人弄不明白,或者持怀疑态度,但目前客观经济现实需将反垄断持续推向深入。因为当前互联网企业形成垄断凭借垄断地位摄取垄断利润也引起全社会的反感,严重侵蚀了民生利益,尤其影响监管部门的担忧。如果不对互联网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持续加大查处与惩罚力度,就会让整个互联网行业形成固化的利益格局,其他企业就无法参与公平竞争,不利于形成互联网行业竞争生态,只会加剧互联网行业的寡头化和疯狂无序化。
而且,互联网行业形成行业垄断,会让这些互联网龙头行业对超额利润乐此不疲,而对研发创新就会形成惰性甚至排斥创新,这不利于我国互联网产业向高、精、深、尖方向发展,让仓位都只将眼光盯住赚快钱的低端产业,使我国互联网行业科技创新水平与动力远远低于国外先进国家,长此以往只能让我国互联网企业永远处于低水平重复铺摊子的境地。这对我国互联网行业形成开放经营格局会带来巨大障碍,使我国双循环经济处于迟滞状态。
最为严重的是,互联网行业形成高度垄断,对民生利益是一种侵害,不能让民众享受科技信息时代带来的便利与实惠,让互联网行业凭借垄断地位而形成垄断价格,从而给互联网行业带来暴利,对民众形成一种利益剥夺。而且,目前大量的中小微实体企业就是因为互联网行业的垄断而关门破产,无法在商业领域找到一处适合安身立命之处,这让很多中小微企业也是怨声载道。
由此,未来我国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只是刚刚开始,监管只能永远在路上,没有结束式,只要进行式。而在反垄断时代,互联网企业为了不形成垄断,不遭到国家监管机构的处罚和民众的反对,应该按照监管机构制订的相关反垄断经营竞争法规来进行经营,同时保持企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民生情怀,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民生利益息息相关的行业发展方略,让自身经营行为永远在合规健康轨道上。
全球反垄断如火如荼,目前美国、法国、英国等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在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方面有许多值得可取的经验和相关法规,监管机构不妨加以借鉴,同时中国互
联网企业也不妨向国外互联网企业学习,志存高远,把科技创新当成自身追求的永恒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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