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是在2009年结的婚。
本来,我们的感情挺好的,因为我们是高中的同班同学,是自由恋爱结的婚。只是因为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有些是必然的,也有些是偶然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经济压力太大,所以慢慢地争吵也就越来越多。
然后,在2016年11月份,我又在生意上被人骗走了12万,各种旧账新债接踵而至,于是为了不连累她,我就主动和她提出了离婚。
说实话,其实当初的离婚,是不是我主动提出,意义都不大,因为事实上,我们的感情已经走到了那一步,就算我不提出来,她也会提出来的。关于这一点,她自己后来也承认了。说到底,无非就是“贫贱夫妻百事哀”。
离婚后,我去了福建4年,一直到2020年才回来,中途也没有回家过过年,但每年都会分两次按期给女儿打抚养费,每次都只会多打。
另外,我和她家里人的关系一直都比较好。她父母就生了两个女儿,自从我和前妻结婚开始,她父母就把我当成了他们的亲儿子。
所以,这些年,虽然我和前妻离婚了,但对她父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