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新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11月24日,云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试办法》),从考试组织、考试命题、考试结果、学生评价等方面,对小学和初中的考试进行了全面规定。
同时,《考试办法》明确提出,学校不得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
分年级采取不同考试方式
《考试办法》对不同年级的考试都作了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至2次模拟考试。
在考试时长上,要综合考虑学生年级、学科特点,合理确定每场考试的时长。小学三、四年级每场笔试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五、六年级不得超过12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150分钟。
同时,云南省教育厅提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一般是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考试办法》强调,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