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河南太康患眼癌去世家属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案于8月14日在上海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在七人组成的合议庭经过一天的审理后,以双方均不同意调解而休庭。青锋认为,原被告双方选择不调解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这一案件,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均应将最终结果交由法庭依法裁决,才能彰显法律权威。而有关法院,应该将此案办成一个铁案,让其成为网络发帖对错的一个判定蓝本。
这个案件应该说源于一年多之前,河南太康农村小女孩小凤雅患上双侧视网膜母细胞瘤之后,孩子妈妈杨美芹选择上网募捐,其间因为多种缘故,被所谓的作家陈岚指责其存在诈捐行为。引发了一场网络对小风雅家人的质疑,甚至挞伐。迫使募捐平台、甚至警方以及当地行政机构不得不动用大批人力和精力来处理此事。应该说对公共资源也造成了极大冲击。
在这起案件中,尽管原被告双方对诉讼的三个关键点有相当的分歧,但基本事实应该说客观存在。且有一点在独立时评人青锋看来,确实有些不妥。
在去年四月,小风雅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人们关注之后,作家陈岚采用发布微博形式报警称,“患眼癌的女童王凤雅疑似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指“称小凤雅家人没有给予凤雅全力救治,并质疑其家人将给女儿小凤雅治病的捐助挪去给儿子治疗唇腭裂”。将小风雅事件推向风口浪尖。
因为该案已经法院受理,并在审理期间,青锋不对案件做过多评论,以免被人误解,给法庭审理带来不必要的困惑。但青锋在这里要说的是,对于任何不法行为的发生,作为公民,都有权向警方报警,这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如何报警,想必大家都知道,一般是拨打110,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等。但作家陈岚采用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