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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遭威胁自杀”案嫌犯被刑拘:又一起“血泪控诉”的佐证

2019-11-22 10:03阅读:
“女大学生遭威胁自杀”案嫌犯被刑拘:又一起“血泪控诉”的佐证
青锋
福建警方11月20日发布通报,“女大学生遭威胁自杀”案犯罪嫌疑人郑某,已被长乐区公安局刑事拘留。这一消息说明女大学生疑遭裸照威胁自杀案,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但看上去似乎也给“血泪控诉”给出了新的佐证。
从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一女生疑因校外男子威胁散发裸照而自杀到嫌疑人被刑拘,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多天。期间,校方也有消息证明自杀女生疑似遭到社会男青年郑某欲将其裸照公开的威胁。同时,自杀女生母亲对媒体披露,女生疑遭裸照威胁不敢报警,是怕社会男子郑某父亲是警察等,多人让人们有些猜疑。
最新消息表明,疑遭裸照威胁自杀的女大学生于11月19日过世,其父母将其器官捐赠给了五位需要的受者。其中两枚眼角膜留在了福建,而肝脏和双肾则给了浙江的三名患者。据报道证实,五名受者的移植手术均已在11月19日下午前成功完成。而福建警方通报,应该是因为自杀女大学生过世后,案情有了定论方才公开。
女大学生遭威胁自杀案嫌犯被刑拘,似乎是“血泪控诉”的又一佐证,是源自湖南祁东未成年少女遭多人强奸一案。祁东县未成年少女于2019年10月被人骗出门带到KTV为异性陪酒陪唱,九天中遭多名男子性侵。其父亲一夜白头,在网络上发出“一个父亲的血泪控诉”后,得到当地警方回应。目前,当地警方已刑拘六人,其中两人为祁东县公职人员。
祁东县“一个父亲的血泪控诉”引起当地警方重视,迅即出击刑拘了六个犯罪嫌疑人,应该说是快速破案的成功案例。但经过网络和媒体渲染,似乎给人的印象是,一个“父亲的血泪
控诉”才引发的效应。因而,让一些网友认为,非“血泪控诉”就不能让某些冤屈昭雪。
客观地说,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要经过一定时间的侦查、固定证据,然后根据侦查到的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才能对案件定性。因而,有关案件的处理上会有一定的过程,甚至超出常人所期待的时间。比如,湖南祁东未成年少女遭强奸案、昆明女大学生坠江溺亡案等等。因此,“女大学生遭威胁自杀”案嫌犯被刑拘也应该属于这种情形。而且,是在女大学生被证实死亡,方才能给案件定性,因而才会对嫌疑人采取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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