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17岁高中生迎娶13岁初中生,涉嫌强奸罪:岂能以家人不知犯法了之

2020-11-30 08:59阅读:
17岁高中生迎娶13岁初中生,涉嫌强奸罪:岂能以家人不知犯法了之
青锋
2020年11月28日网传广东一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的视频,得到事发地广东省汕头市贵屿镇政府证实。据广东省汕头市贵屿镇政府发布的情况通报,视频中的人员,男生为贵屿镇凤新村十七周岁、已退学在家的卢某,而女生则是邻村十三周岁、休学在家的庄某,尽管汕头贵屿镇政府通报认为两人是“自由恋爱”,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假若卢某和庄某已经同房,则涉嫌违法,当以强奸罪定罪。
青锋注意到,不管是拍客,还是汕头潮阳区贵屿镇政府的情况通报,都强调两人的婚礼,是“因双方父母法制观念淡薄”,“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同时,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也得到公开证实。
我们还注意到,贵屿镇政府的通报表明,该镇政府已和区民政部门对双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责令其让女方回归原家庭,由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甚至,通报还表明,“将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并劝导其复学”。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辍学者,依法让他们接受义务教育,实属应该。但是,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尽管《
批复》同时明确,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但是,从贵屿镇政府的通报称双方是“自由恋爱”,且相关报道表明双方家长都知情,且同意双方举报婚礼看,男女双方应该对对方年龄大小知根知底。换句话说,男方及其家人,应该知道女孩未免十四周岁这一情况。假若贵屿镇政府的通报所称女孩庄某十三周岁属实的话。那卢某依法当以强奸罪定罪!
所以,17岁男生迎娶13岁女生,不只是像网络上某些人所说的违犯了“男子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女子为不得早于20周岁”婚姻法规定,其家人更不能以不知犯法就随便了之。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