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一则保险公司员工实名举报公司大量造假登上热搜后,中国人寿方面有关人士表示“正在调查核实,有相关进展将及时回应”的回应尚未作出,中国青年报就有消息披露,当事人已经对外表示:因为举报公司领导,她受到了公司的打击报复,已被开除。
早前报道披露,这个自称在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工作了16年的员工,举报的是中国人寿黑龙江嫩江支公司总经理存在保费造假,骗保套钱谋取私利等问题。作为局外人,尽管我们无法证实举报人举报的情况究竟是真是假,但据说,举报人举报的相关“公司存在的长险短做、虚假经营,公司费用属虚假报销等问题,确实曾被黑龙江银保监局查处过”。这不争的事实,却也能为举报人的举报做些背书。
青锋这里且不论举报人举报的情况究竟是否属实,因为,中国人寿有关人员已经公开表示正在调查核实,相信不久之后,肯定会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但青锋对被举报公司在举报人举报情况尚未被有关部门证实真伪的情况下,就立马将举报人开除,不能不出来说上几句。
青锋发现,当下某些单位,一听到被举报,不是根据被举报的情况先来个自查,看看本单位究竟有没有被举报的情况,查一查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抱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而是一上来就先将举报人予以开除,似乎是要绝了“后患”,但殊不知,这一并非明智之举的行为,首先向人们证明被举报人心虚外,还给人们留下被举报有可能属实的印象。更重要的是,这种随意就开除举报人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甚至涉嫌违法。
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印发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就明确,要设立内部人员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规定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