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报志愿的两项基本原则
晨雾 / 文
按照北京市高招日程的规定,第一批次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4日。这就是说后天(周二)要完成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包含第一批录取征集志愿工作。晨雾提示相关的考生和家长:今天下午或晚上北京教育考试院很可能发布《2009年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名单及剩余计划数量》,最迟也不会迟于明天早上。2008年的第一批录取征集志愿工作是7月13日早8:00至13日晚8:00进行的,当时参加征集志愿的一本学校共有49所,剩余计划825人。其中,文史类剩余计划114人;理工类剩余计划711人。
第一批录取征集志愿给许多一批次落榜生带来了一线机会。我们先看看补报录取工作的规则是什么?
《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是这样规定的: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专科批次的正式志愿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根据情况将重新征集考生志愿。每批次征集志愿可选报三所平行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对平行志愿(本科批次的第二志愿、征集志愿,专科批次的征集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平行志愿从A到C学校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相同分数的考生符合同一所学校
晨雾 /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