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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京:我很气愤,我们还能相信任何承诺吗?

2009-07-13 13: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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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京:我很气愤,我们还能相信任何承诺吗?(2009-07-12 23:48:33)


晨雾 / 转贴

【晨雾按语】晨雾今天读了赵京老师这篇文章,我也很气愤。我还专门到南京理工大学官方网站上去查询了《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赵京老师提出的问题完全属实。南京理工的招生简章第三项第2条第8款内容对考生家长存在着十分明显的误导作用。这里通过“择优录取”四个字在考生家长面前玩弄文字游戏,逃避责任。晨雾在此对因此受到损害的考生和家长表示同情。建议有做律师行业的家长义务为这些家长分析一下,南京理工大学在法律上是否对考生和家长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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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前后原因暂时不解释了。

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中的第8条明文说明:

8) 我校在北京、山西、重庆等省,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原始分超出该省本一批次控制线80分以上的考生,这部分考生用预留计划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

我不知道这条消息害了多少人。

最近有家长在我和几个朋友的博客上留言,谴责某些高校在高招咨询中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一向认为高校是不会承诺任何事情的,即便承
诺了,没有书面的合同,处于弱势的家长和考生们到头来又能把高校怎么着呢?

我知道,从法律上讲,有了择优俩个字,表示过了80分的考生不一定被录取。法律上,南京理工大学没有承诺过了80分就一定录取。但是,如果不一定被录取,这句话除了骗取考生报考这个学校,还能有别的含义吗?

有人能给我一个解释吗?

信息来源:2009-07-12 新浪博客 赵京的BLOG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4bd175fe0100dtae.html?vt=4

参考链接:
《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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