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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外语口试细则出台

2010-03-27 13:13阅读:
媒体综合报道:
北京:高考外语口试细则出台

晨雾 / 转帖

法制晚报:
高考口试教师不得提前宣布
高考外语口试细则正式出台 考点工作人员名单对外保密———


  本报讯(法制晚报 仲玉维)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2010年高考外语口试工作细则、考生须知已出台并正式公布。口试教师名单不得提前宣布。

  下月24日-25日,将举行首次安排在高考前进行的高考外语口试。

  根据细则要求,考点工作人员名单及口试教师所在考场名单对外保密,要求不得提前宣布口试教师名单。名单公布后,口试教师直接进入考场准备口试。

  特别强调的是,教师要熟悉评分标准,对评分标准宽严尺度要统一认识,防止正式口试中评定成绩出现偏宽、偏严或宽严不一现象,做到公正准确。口试成绩分为5、4、3、2四级分制。

  每个考场设两名口试教师。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口试的高校外语教师作为口试教师。每个考场的口试主考教师须有讲师以上职称。

  同时,坚决杜绝外语口试中的照顾分、人情分、修改分和泄漏试题等现象的发生。对于在外语口试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口试时间一般为5-7分钟,两名口试教师依照评分标准协商评定成绩后,将成绩填入《外语口试通知单》相应的栏目内,并签名。

  细则指出,在同一小时内,口试结束的考生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要隔离。每位考生只允许在指定的考点参加一次考试。考生口试成绩将于5月5日后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6月下旬将口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一并下发至考生本人。

  考生须知

  1.
4月15日—23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的口试通知单。
  2.凭本人口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口试。
  3.考生在备考室按试题内容准备7分钟,之后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蓝、黑色)、口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辞典、书包等。
  5.口试完毕后,立即退出考场,退出考场后不得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交谈有关口试内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大声喧哗。

信息来源:2010-03-26《法制晚报》
http://fzwb.ynet.com/article.jsp?oid=64460548
北京青年报:
高考外语口试细则出台

  本报讯(北京青年报 陈凯一)昨天,2010年高考外语口试细则出台。在考试过程中,口试结束的考生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要“隔离”,每位考生只允许考一次。外语口试时长为5到7分钟,成绩分为5、4、3、2四级分制。口试教师名单要对外保密。

  今年高考外语口试时间为4月24日、25日两天。根据高考外语口试细则要求,口试备考时间为7分钟,口试时间为5到7分钟,口试成绩分为5、4、3、2四级分制。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蓝、黑色)、《外语口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辞典、书包、书籍、纸张等。

  测试过程中,两名口试教师依照评分标准协商评定成绩后,将成绩填入《外语口试通知单》相应的栏目内并签名。每位考生口试结束后,其《外语口试通知单》由口试教师留存。

  口试教师由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口试的高校外语教师出任。每个考场的口试主考教师须有讲师以上职称。为确保考试公平,考点工作人员名单及口试教师所在考场名单对外保密,不提前宣布口试教师名单。名单公布后,口试教师直接进入考场准备口试。

  对于考点的要求是,按语种及考生人数设若干考场,同一语种的考场相对集中。为此,在同一小时内,口试结束的考生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要进行“隔离”。每位考生只允许在指定的考点参加一次考试。为此,考生在完成口试后需立即退场,退出考场后不得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交谈有关口试内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大声喧哗。

  考试院高招办在复核考生口试成绩后将于5月5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成绩。

信息来源:2010-03-27《北京青年报》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6447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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