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第一次志愿填报 照顾对象要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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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5月12日起填报志愿
高考首次报志愿
照顾对象要填清
本报讯(记者仲玉维)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高考本科志愿填报将于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填报,所有具有照顾对象资格的考生,均要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提交相关信息。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第一次志愿填报同时采集照顾对象信息,具备相关照顾对象资格的考生,要参加第一次志愿填报,考生在选中相应选项后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为有效。
第二次填报志愿不再采集照顾对象信息。
◆背景:具有照顾对象资格考生包括台湾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科技发明者等。
信息来源:2010-05-08《法制晚报》
http://www.fawan.com/html/html/2010-05/08/content_205516.htm
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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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首次报志愿
信息来源:2010-05-08《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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