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山东高院对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公开宣判,认定于欢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将原审法院判处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这一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山东高院负责人表示:二审判决明确指出,原审判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认定事实不全面,部分刑事判项适用法律错误,主要是对于欢行为性质的认定上,二审已经予以纠正。(政府网站6月23日)
一审之后的于欢案,广受社会关注,其重点在于是否可以将于欢的行为认定为“防卫过当”,而从法律条文上讲,这确实有着很大的填充空间。因为案发时存在着社会反应强烈的“辱母”情节,这不但是社会关注的主要出发点,同时也是影响公众情绪的心理归结点,如果对这个心理归结点不能给予客观的解释,那么就无法厘清构成“防卫过当”的法律通道。
而在二审中,法庭给予了“辱母”情节以最客观程度的解释,既没有全面认定之前的“辱母”性质,也没有全面否认“辱母”情节的存在,而是以事实为依据,认定杜志浩当晚大量饮酒,实际上处于醉酒状态,其对苏银霞的侮辱行为属于借酒撒疯、酒后失德。这样的解释,显现了对当事人权利的深度考量,并没有出于迎合社会关注,而形成“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
一审之后的于欢案,广受社会关注,其重点在于是否可以将于欢的行为认定为“防卫过当”,而从法律条文上讲,这确实有着很大的填充空间。因为案发时存在着社会反应强烈的“辱母”情节,这不但是社会关注的主要出发点,同时也是影响公众情绪的心理归结点,如果对这个心理归结点不能给予客观的解释,那么就无法厘清构成“防卫过当”的法律通道。
而在二审中,法庭给予了“辱母”情节以最客观程度的解释,既没有全面认定之前的“辱母”性质,也没有全面否认“辱母”情节的存在,而是以事实为依据,认定杜志浩当晚大量饮酒,实际上处于醉酒状态,其对苏银霞的侮辱行为属于借酒撒疯、酒后失德。这样的解释,显现了对当事人权利的深度考量,并没有出于迎合社会关注,而形成“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