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宣判:当年“e租宝”为何能风生水起? 2017-09-12 15:33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409233853 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法院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新华社9月12日) “e租宝”在2014年6月至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