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意见》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若超出以上规定的话,剧方则需要“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说明”。(新京报9月23日)
现在的当红演员片酬非常高,从这个《意见》的指向来看,将来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有限的制约性,但总体上很难产生想象中的实质作用。因为,这个《意见》并没有法律上的任何效力,它只是一个行业内的行政性倡导。也就是说,演员如果不认可这个规定,对自己也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法无禁,则可行”,不管拿了再高的片酬,只要依法交足了税,就没有任何规定能奈何于他。再换句话说,只要演员有了依法纳税的前提,他就是站上了法律的正位。
另一方面,现在的演员片酬,也是一种市场化传导的结果。因为制片方最终要的是商业票房的收入,这是一个永远都不可能改变的现实。尽管制片方更希望将演员的片酬降下来,但就目前来说,这是一种契约双方相互选择的结果,制片方之所以不敢放弃那些要价高的演员,是因为那些演员可以带来不可小觑的票房号召力,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制片方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就不可能使自己冒这样的市场风险。
现在的当红演员片酬非常高,从这个《意见》的指向来看,将来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有限的制约性,但总体上很难产生想象中的实质作用。因为,这个《意见》并没有法律上的任何效力,它只是一个行业内的行政性倡导。也就是说,演员如果不认可这个规定,对自己也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法无禁,则可行”,不管拿了再高的片酬,只要依法交足了税,就没有任何规定能奈何于他。再换句话说,只要演员有了依法纳税的前提,他就是站上了法律的正位。
另一方面,现在的演员片酬,也是一种市场化传导的结果。因为制片方最终要的是商业票房的收入,这是一个永远都不可能改变的现实。尽管制片方更希望将演员的片酬降下来,但就目前来说,这是一种契约双方相互选择的结果,制片方之所以不敢放弃那些要价高的演员,是因为那些演员可以带来不可小觑的票房号召力,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制片方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就不可能使自己冒这样的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