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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演员片酬:谁才能担当高片酬的“终结者”?

2017-09-23 16:45阅读:
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意见》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若超出以上规定的话,剧方则需要“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说明”。(新京报9月23日)
限制演员片酬:谁才能担当高片酬的“终结者”?
​现在的当红演员片酬非常高,从这个《意见》的指向来看,将来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有限的制约性,但总体上很难产生想象中的实质作用。因为,这个《意见》并没有法律上的任何效力,它只是一个行业内的行政性倡导。也就是说,演员如果不认可这个规定,对自己也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法无禁,则可行”,不管拿了再高的片酬,只要依法交足了税,就没有任何规定能奈何于他。再换句话说,只要演员有了依法纳税的前提,他就是站上了法律的正位。
限制演员片酬:谁才能担当高片酬的“终结者”?
​另一方面,现在的演员片酬,也是一种市场化传导的结果。因为制片方最终要的是商业票房的收入,这是一个永远都不可能改变的现实。尽管制片方更希望将演员的片酬降下来,但就目前来说,这是一种契约双方相互选择的结果,制片方之所以不敢放弃那些要价高的演员,是因为那些演员可以带来不可小觑的票房号召力,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制片方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就不可能使自己冒这样的市场风险。
限制演员片酬:谁才能担当高片酬的“终结者”?

​演员这个行业,现在有个专用名词,叫做“自带流量”,应当说,这就是制片方的本质需要,既是最爱的方面,也是最怕的方面。尽管一个没名气的演员也可以演好某个角色,但这对制片方来说却要承担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为从市场角度上讲,演艺水平并不简单地等同于票房号召力,因而,目前作为制片方来讲,对于当红演员的片酬定价,就会是一把令人纠结的双刃剑,伤到自己的概率会非常大,包括好莱坞在内,所有的制片方都曾有过这种难以化解的纠结。
因而,市场的事,还要交给市场,因为市场最终是最公平的定价器。例如,某制片方非要与某个高片酬演员签约,那只能说明这个制片方本身就没有自己的市场底气,而本身就是想借助演员的名气来成就自己的商业结果。而从这个角度来说,讨论演员的高片酬就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双方地位是对等的,有愿打的,有愿挨的,这本身就是市场选择的一种表现方式。而大家还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某一天,到了制片方一统天下的时候,那演员们的境遇会是怎样?是不是也会象现在一样,讨论制片方该不该一专独大?
因此,对于目前当红演员高片酬的问题,既不能放在道德的范畴来考量,也不能以行政的命令来划线,而应当放在市场的角度下仔细分辨其中的原委。一些演员之所以敢要出天价,那是因为观众买他们的账。而在市场链条上,制片方只不过仅是其中的一环,而且,也只是“中转站”的角色,而观众才是真正的买单者,其实这才是问题的终极所在。
如果换一个角度想一想:当所有的观众都以电影本身的艺术价值为买单标准,而不是以演员的脸谱为买单标准的时候,高片酬的演员还能剩下几何?因此,相关职能部门讨论演员的高片酬问题,倒不如讨论一下如何将观众的价值观引导到更高层面,如果观众的买单标准融入了艺术的价值考量,那么,高片酬演员身上的泡沫自然就会破灭,同时,链条上的文学编剧、音乐制作、特技制作、以及导演们,都可以得到应得的那一杯羹,从而使制作团队的每一位成员,都能体面地富有尊严地生存在艺术市场中。因而,只有观众才可能成为演员高片酬问题的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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