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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被索赔60万:法律不该让好人战战兢兢

2017-12-05 11:38阅读:
——见义勇为被索赔60万:法律不能让好人承担风险
唐山男子朱振彪本想追逐交通肇事逃逸者,没想到对方竟然跑上铁轨,最终被撞身亡,其家属将朱振彪告上法院,并索赔60余万。121日,朱振彪收到了滦南县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要求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有人问我后不后悔,我说不后悔。”朱振彪说,自己当过两年兵,这次是见义勇为,应该这么做,不应该赔偿。相关律师表示,虽然见义勇为的行为不用负法律责任,但是法院有可能会依据损失补偿原则,让朱振彪承担10%20%的补偿责任。(成都商报124日)
见义勇为被索赔60万:法律不该让好人战战兢兢
从北京电视台播放的视频可以看出,肇事者撞人之后选择逃逸,朱振彪追逐肇事者的过程中不断在喊让肇事者自首,而肇事者不但继续逃逸,而且还冲入一户人家抢了菜刀,一边威胁朱振彪
,一边还继续逃逸,翻过铁道围栏,站在铁道中间好长时间等着火车到来,而在这个时间内,朱振彪还是喊肇事逃说人没事自首就行了,但肇事并没有听朱振彪的规劝,火车驶过来,肇事者被撞身亡。
由此可以看出,朱振彪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不当之处,完全是一种合乎常态逻辑的见义勇。但相关律师表示,法院有可能会依据损失补偿原则,让朱振彪承担10%20%的补偿责任。相关律师的表示并非凭空想象,而是有着前车之辙,据今年21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发生在2016年的“福建男子追小偷致其死亡被起诉”事件,虽然当事者被免于起诉,但最终追小偷者和当地政府还是给了死者家属10万元钱,这是最后的结果。
见义勇为被索赔60万:法律不该让好人战战兢兢
因此可以说,朱振彪极有可能要承担10%20%的补偿责任。但这显然不合理,而且也有背于相关法律的本意,因为见义勇为是人的良知之举,它体现的是一个人内心的正义诉求和正义实践,因此,见义勇为才会成为社会所大力倡导的大善之举。在一个社会中,见义勇为者越多,越能说明社会的正义土壤越厚,这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有利于铸成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心理安全感。但如果见义勇为之举,也需要付出极大成本的时候,就有背于社会的公序良俗。
朱振彪虽然面临被起诉的境遇,但他还是表示:“有人问我后不后悔,我说不后悔”。对于朱振彪这样的执着应当给予大力点赞,因为社会就需要这样的人。但朱振彪这样的表态,并不能代表所有的人,因为在看到他的境遇后,很多人都在网上表达愤慨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遇到这类事时一定会“谨慎”行事,因为这背后可能存在付不起的成本,而这,就是“朱振彪追逐交通肇事逃逸者可能会付出补偿”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见义勇为被索赔60万:法律不该让好人战战兢兢
社会需要见义勇为者,但不能让他们在做好事的时候如履薄冰,也不能让他们在做了好事之后战战兢兢,更不能让他们做了好事之后还要付出无厘头的成本,这些风险会对见义勇为者构成难以修复的心理伤害,也对更多潜在的见义勇为者构成了心理束缚。见义勇为是文明社会的提倡,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实需要。因而从法律本义上来说,就应让见义勇为者堂堂正正一无反顾地做好事,从法律上消解他们可能面临的风险,这才能积聚起更多的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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