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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级干部生活淫乱:让举报人放心,是法治生态的重要指标

2019-06-10 16:46阅读:
——消除举报者的担忧,是实现法治监督的前提
连日来,题目为《实名举报山东厅级干部生活淫乱,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的微信推文疯传。作者系济南农商银行员工彭博,文中指称青岛银监局、山东省农村联社领导存在作风问题,以及济南农商银行员工涉嫌经济案件。对此,济南农商行发布声明称,彭博为达到个人目的,捏造事实,对有关人员进行诽谤、恶意中伤,相关人员已报案。彭博回应称:关于我举报的每一个字,我负全部责任,我经得起上级纪委每一个细节的质疑。(潇湘晨报6月10日 )
此事之所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一是在于涉及该银行损失近30亿元的巨额资产;二是在于被举报人的淫乱生活与私生子;三是在于到目前为止银行方面只是简单地否定了彭博的举报,但对于事实的公开还是一片真空状态。而从彭博方面来看,却连续爆出更多的细节和材料,因而,在很大程度上讲,银行方面不公示更多有力细节还是乏善可陈。
对于被举报人的淫乱生活与私生子这个问题,其实最容易厘清,因为不正常的行为背后往往隐藏着更大的不正常,依现在的亲子鉴定水平来说,弄清这个问题并不难,只是在于正如彭博所说“他们敢亲子鉴定吗”,显然这是一个侧面的重要问题所在。但举报人彭博之所以要执意说明这个问题,显然其重要的原因更在于其中的一个逻辑,即背景的颜色,也可以是整个事件的一部分或重要的一环,并可以产生极强的带入感,正所谓欲罢不能的“引人入胜”。
尽管彭博已受到了该银行的巨大压力,并且也有着不予立案的可能性,因为这毕竟要依据可靠的证据链。而对彭博来说,取得法律意义上完整的证据链已经出现了很大的障碍,因为该银行已经使她的门禁卡刷不出来了,不能合法进入工作单位,因而后续的证据便无法足量获取,或者说是否可能被销毁,这都是无法确定的事,而一旦出现了类似的状况,彭博的处境将会非常被动,甚至会出现某种大反转,可能还会被治罪。
br> 而这其实更是社会最大的担忧所在,然而,在法治社会中,这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因为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公民都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意见、主张或建议的权利,而这些内容的被允许被接纳或被认真对待,既是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也是全社会的整体诉求,更是社会法治生态保持良好的重要保证。而从另一个角度讲,不论公民的主张意见或建议是否被接纳,他们依然有权提出,并且绝对不能因此而受到追究,因为这是社会权利的行使行为。
再说,举报人彭博本身就是该银行的副监事长,从职责上说,这也是她的分内之事,并且不能由他人代劳,这是由她的职责主体身份决定的事,她有不被干涉的递进式行使权,不屈从于任何人的意志,不为外来意志所扭曲,这是职责本身对社会的郑重承诺,当然也是她对自身的起码要求。在法治社会中,每一个公民都有提出问题的权利,而对于身为该银行副监事长的彭博来说,就更有这样的权利。
不论这家银行过去的一切是多么正确,都离不开必要的监督,监督是减少错误决策、降低违法犯罪、遏制贪污腐败的有力保障,也是保证高效运行、廉洁运行的必要手段。任何公民只要发现任何人的异常行为,都可提出合理质疑,对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及其公职人员公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乃至一般的违规违纪行为,都有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只要不是恶意的诬告陷害,都不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法治社会中每个公民普遍享有的权利。
因此,既然法治社会赋予了每个公民这样的权利,那么每个公民就应当允分行使这样的权利,这是社会乐于看到的现象。而对于接到举报的部门来说,则应当有力保障公民这项权利的行使,消除举报者的担忧,让他们放下压力,舒展权利,也消除全社会对举报者处境的普遍担心,而这,也是法治社会良好生态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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