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有偿救援: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公共资源的尊重
前不久,黄山风景区发生了“野游”者被困请求救援事件,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依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中关于有偿救援的规定,对本次救援收取了费用。这也成为黄山风景区实施的首次有偿救援。游客王某某的亲属代其将3206元有偿救援款汇入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指定账户。事实上,本次救援累计发生费用远不止这些。(中国青年报8月13日)
如果说“野游”者的行为是出于工作学习或生活的必须,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减免救援费用。但是,就新闻报道中的那些遇险者来说,并不是出于情理中的必须,而是出于对某种户外刺激的享受和追求,甚至在他们看来,如果不经历点危险,朋友圈里就没有炫耀的爆点,反倒是一种无法弥补的遗憾。
因此,对于这样的救援,所有费用都应当计入其中,而这次黄山景区说,“本次救援累计发生费用远不止这些”。这确实给人很宽容的感觉,但这样的宽容其实也是一种不合理的“纵容”,因为调动的所有资源都是有偿的,即使是景区既有的资源,那也是一种先期的投入和积累,这同样是有偿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