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给老师“恋爱假”:满足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升教师的社会归属感
近日,沈阳市一所中学为学校教师增设“恋爱假”“孝亲假”“亲子假”的消息引发不少网友的关注。该校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师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的前提下,每月请假不超过2次,每次半天,不扣绩效工资,可以包括未婚教师的“恋爱假”,已婚教师参加孩子家长会的“亲子假”,教师照顾父母的“孝亲假”等等,“这是学校为了提升教师幸福感所做的人性化举措。”(北京青年报10月16日)
教师这种职业,属于典型的“非时间对称型职业”。在学校上班的时段内,毫无疑问,属于法定的岗位工作时间,但就现实情况来说,大部分教师在下班后依然处于工作状态。他们在为第二天教学备课的同时,往往还要大量批改学生作业,直到深夜。而且,为了与学生家长交流方便,每个班都有微信工作群,随时还要回复家长们提出的各种问题。
可以说,在目前现实情况下,老师们基本上没有“下班”的概念,所谓的“下班”就是人离开了学校,然而,老师工作的具体内容,并不仅限于学校的讲台上,讲台下还有大量的准备工作需要他们去完成。而从最新对劳动法的司法解释案例可以看出,老师是否属于工作状态,并不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