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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雕像:面对人们的精神诉求,“违建”能改写吗?

2020-11-19 17:00阅读:
——关公雕像:法规的终极意义,在于服务于人
前不久,住建部对荆州的巨型关公雕像项目进行了通报:高达57.3米的关公雕像,违反了《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违法是毋庸置疑的,怎么办?拆吧,当地政府难堪,浪费多少钱啊。不拆,更尴尬,这么大的一个“违法建筑”高高地杵在荆州城,堪称荆州最大、最牛违建,怎么对违建执法,怎么让民众守法?(新浪新闻11月18日)
关公雕像:面对人们的精神诉求,“违建”能改写吗?

当初与荆州巨型关公雕像一起被曝光的还有更大的违建,高达99米,那就是贵州的“土司楼”,但对它的去留却没有引发人们的纠结。而对于荆州的巨型关公雕像来说,其去留却纠结成一道难解的题。
显然,违建是这座雕像的法律定性,就常理来说,只要有了法律定性,也就没有需要纠结的地方。因为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律的定性其实也就实质性地决定了后续的命运。
但在荆州关公雕像这件事上,人们为何会陷入无尽的纠结呢?其实,就在于这是关公的雕像。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早已有了一座高高的关公雕像,而且,谁都
没有设想过心里雕的“命运”将来会是怎样。
从人的心理意识上说,实体的雕像与心里的雕像是一种感受上的重合关系,也是一种心理世界与现实世界相互证明的关系。因此,实体的雕像一经建起,就不会是独立存在,而是与人们心里雕像密不可分的意识共同体。
显然,人们的纠结来自于心灵深处对关公的历史性敬仰,而这本身又是一种超脱于实体存在精神活动。换言之,只要关公的雕像立在那里,心理就会感到理所当然,而若是提起它的去留,心理上就会产生强烈的不适之感。
也正是因为人们的这种普遍心理,才迟迟在去留问题上不能达成统一而明确的共识,诸多当地人都对这个雕像重申过法律的定性,但对于最关键的去留问题,却没有一个人说出过那个字。
因此可以说,这个问题里确实存在着某种的“人心所向”,不过,这是一种复杂的“所向”,它必须首先承认现实。因为违建是不可改写的,而法律是必须用于执行的。而这,本身又构成了现实与心理、以及心理活动预期的多层纠结。
然而,换一个更高的角度来提一个问题,兴许会生发更宽阔的思路,这个问题就是:人们对关公雕像所期待的那种“人心所向”有错吗?答案是肯定的,没有错。同时也因为,人的精神活动不受限制,也无法限制。
从《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上来说,这个雕像就是违建,这是必须要承认的事实。但是,任何法规从终极意义上说都是为人而存在和为人而服务的,并且,这样的服务属性也是人们尊法的社会基础和人心基础。如果没有了对大多数人精神诉求的关照,法规也就成为了失去主体的僵化教条。
对于《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来说,当人们心理的隐性诉求浮现为显性诉求时,谁应当服从于谁?是以规划为本,还是以大多数人的“人心所向”为本?
当这么多人在关公雕像去留问题上都有不约而同的“人心所向”之时,那么显然这也是一个值得重新对“违建”考量的时候。没有一成不变的法规,法规的生命力在于随着人们的诉求而调整自身,随着客观现实而变,这当然更包括随着人们的精神诉求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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