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一事受到舆论方面的广泛关注。根据此次提交的修正案草案,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同时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可以说涉及到中国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个税的调整,历来都受到国人的广泛关注。这一次的调整也不例外。包括在今年的“两会”上,个税的调整问题也就是委员代表们热议的一个重要议题。
从这一次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来看,修正案草案确实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比如,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这体现了此次个税修改公平合理的一面。以其中的稿酬所得为例,在此之前,稿酬所得的纳税起点一直执行的都是1980年确定的800元起征点的标准,而在此过程中,工资所得的纳税起征点已经过了2005年、2008年、2011年的三次调整,起征点分别提高到了1600元、2000元、3500元。可见,稿酬纳税起征点的长期不变,这是对创作者、写作者的严重歧视。在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导致中国文学在近20几年来一直缺少优秀作品、一直缺少优秀作家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这一次在个税修改中得到正视,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
而且,这次个税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这也体现了此次个税修正案草案人性化的一面,这样的修改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也是非常合理的。试想一下,一个工薪族的月收入6000元,每月的房贷支出就达到了3000元,其生活就已经很紧张了,如果还要纳税的话,这只会让其生活更加紧张。因此,将房贷支出予以扣除,这既是合理的,也是充满了人性的。这样的修改值得点赞。
当然,如何具体落实四项扣除项,则是一个需要仔细研究的一个问题。比如,四项扣除项,除了大病医疗支出之外,其它三项总体上还是应该有一个标准规定的。比如一个小家庭,租一个70、80平方米的住宅应该就可以了,便偏要租个150平米的,这个应该是不合
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可以说涉及到中国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个税的调整,历来都受到国人的广泛关注。这一次的调整也不例外。包括在今年的“两会”上,个税的调整问题也就是委员代表们热议的一个重要议题。
从这一次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来看,修正案草案确实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比如,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这体现了此次个税修改公平合理的一面。以其中的稿酬所得为例,在此之前,稿酬所得的纳税起点一直执行的都是1980年确定的800元起征点的标准,而在此过程中,工资所得的纳税起征点已经过了2005年、2008年、2011年的三次调整,起征点分别提高到了1600元、2000元、3500元。可见,稿酬纳税起征点的长期不变,这是对创作者、写作者的严重歧视。在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导致中国文学在近20几年来一直缺少优秀作品、一直缺少优秀作家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这一次在个税修改中得到正视,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
而且,这次个税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这也体现了此次个税修正案草案人性化的一面,这样的修改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也是非常合理的。试想一下,一个工薪族的月收入6000元,每月的房贷支出就达到了3000元,其生活就已经很紧张了,如果还要纳税的话,这只会让其生活更加紧张。因此,将房贷支出予以扣除,这既是合理的,也是充满了人性的。这样的修改值得点赞。
当然,如何具体落实四项扣除项,则是一个需要仔细研究的一个问题。比如,四项扣除项,除了大病医疗支出之外,其它三项总体上还是应该有一个标准规定的。比如一个小家庭,租一个70、80平方米的住宅应该就可以了,便偏要租个150平米的,这个应该是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