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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手机不归还,认为“不捡白不捡、捡了也白捡”,你得当心违法哟

2018-02-20 19:41阅读:
文|玫昆仑
这个大年初三,黄先生过得有点闹心,因为就在那晚和家人看电影时,不小心弄丢了自己的手机,但更让他心寒的是,疑似捡到手机的男子,当时也是带着老婆孩子来看电影,男子在家人面前捡走黄先生手机后,并没有把归还。(见2月20日的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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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手机不归还,涉嫌侵占他人财产,获取不正当得利,不仅与人性道德不符,还与法律不符。《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而不当得利必须依法返还;否则,不当得利人的行为将构成侵权。
按照法律规定,该男子侵占黄先生手机的价值数额如果到达了法律规定的额度,可能构成非法占有罪,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轻者至少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因而,捡手机不归还,当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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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手机后是否归还,乍一看,是个人行为道德的小问题,实则是一个关乎社会诚信和法律威严的大问题。虽然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能像雷锋那样拾金不昧,但为人处世的最起码标准是:不是自己的东西,决不能占有。
然而现实是,有些人奉行“不捡白不捡,白捡谁会捡”的信条,捡到别人的物品、钱财,不是占为己有,就是索要高额报酬。比如,有的捡到1000元钱,也不愿意归还给失主;有出租司机捡到乘客遗留车上的手机,也要失主给“大额好处费”才肯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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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这些,折射出现代公民的思想道德意识与商业经济利益的碰撞,结果是社会道德和民风以及时代主旋律“很受伤”,拾金不昧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旦有实例发生,便成了新闻。殊不知,这些不仅危害了城文明道德的健康构建,还助长了不敬畏法律威严行为的泛滥。
长期以来,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成为反映一个人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像古时乐羊子将捡到的一块金饼据为己有,被妻子称“拾遗求利,以污其行”。
时下,虽已进入市场经济,但金钱也不是万能的,人的价值观、道德观不应被金钱俘虏,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只有传承与弘扬,社会才会多一片阳光,多一份温暖。何况,“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捡到别人的东西,还是全部如数归还为好;否则,不仅会受到舆论谴责和良心折磨,还可能触犯法律。
其实,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城市文明道德精神的一部分。不论是市民还是农民,都应该用自己的爱心和善举打造生活的精神境界和人格素养。前不久,苏州一出租车的姐在交班时捡到一只红色钱包,冒着高温3次上门找失主,让人敬佩。
从这个方面讲,为弘扬社会正气,传承传统美德,每个人都应保持善良纯真的心态,像这位的姐这样,造就自己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普世公德,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唱好“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下一句,让拾金不昧的优秀传统永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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