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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投票只会带来伤害

2018-01-17 08:23阅读:
“我孩子的班主任让大家匿名投票选出最调皮的学生,票数最多的那个学生就要坐在讲台旁边的“特座”上,我们做家长的觉得老师这样做很不好。”前不久,西安一位家长气愤地向记者投诉。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重佐表示,老师此举首先破坏的就是同学之间彼此的信任感。(《华商报》115
假如你是那个被选出来的学生,会怎样看待自己的同学,会不会有一种屈辱感和被遗弃感?调皮不可怕,可怕的是所有人一起把你选出来,成为一个另类的存在。
调皮的学生,是不是该坐在讲台旁边的“特座”上,大家虽然有争议,但还不至引起公愤。毕竟在禁止体罚后,对于过分调皮的孩子,放在老师眼前也算是个不是办法的办法。然而,让同学们投票选就不同了,首先,调皮不调皮,不是选出来的,很可能最调皮的很多同学反倒不敢选,最后选出来的可能是有点调皮又人缘不好的,甚至是孤僻的。也就是说,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其次,老师以各种方式教育自己,很多人能够接受,但如果同学们匿名把自己选出来,无疑会破坏同学之间的感情,增添不信任感,甚至人人自危,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就会被平时一起嘻嘻哈哈的同学给扔出来。从根本上说,这种对差生的匿名投票本身就是对孩子的人格伤害,也是对每个人的伤害,甚至是一种变相的羞辱与惩罚。
谁调皮,老师最清楚,为什么还要通过投票的方式呢?其用意可能有二:第一,老师可能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调皮的孩子,大家都讨厌你;第二,老师可能怕得罪学生家长,想通过这种方式表明,并不是我说你家孩子调皮,大家都这样认为,公认的。无论是出于哪一点,都是非常恶劣和糟糕的,也是不能容忍的。教育不是惩罚与羞辱,这种软暴力甚至比过度体罚还严重,教育部门理应及时介入处理,更要告诉广大老师,这位究竟错
在哪里?而哪些我们不以为然的事情,其实每天都在以“我是为你好”的方式伤害孩子,甚至根本就是违法行为,绝对不能姑息。
这方面不是没有教训。去年,西安一老师让全班学生投票决定一位同学要不要离开课堂,此后这名12岁的男生放学后出走;几年前,洛阳一位初二女生因为打架,被“全班学生投票决定”停课一周,后跳渠自杀身亡。显然,投票这一反映民意的工具,成了有些老师对问题学生的惩罚利器——以集体的名义“合法”伤害。事实上,在不该用票数分出优劣的事情上,投票就是最大的不公。不仅是在不光彩的方面,最可爱、最懂事、最孝顺这些荣誉同样不该通过投票来决定,原因很简单,既无法科学比较,更与他人无关。
投票是民主的表现形式之一,但必须严格限定使用范围,否则就可能沦为“多数人的暴政”。调皮的、孤僻的、懒惰的、粗心的,人人都有缺点,如果只要不符合优秀标准就要被嫌弃与排斥,这还是教书育人之地吗?相比于对个体权利与尊严的不屑,调皮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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