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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上海南汇县差点因沉船丢煤案与英国发生战争

2020-01-14 08:08阅读:
清朝上海南汇县差点因沉船丢煤案与英国发生战争


文/大河奔流


据《清稗类钞》记载:
同治丁卯九月,海宁陈其元令南汇。有英商某,以船载煤赴沪,舟胶于沙而沉,煤浮海面,海滨居民捞而藏诸家,固不知有洋船也。未几,一英人偕译人来,悬言船为南汇民所焚,煤悉被掠,索偿五万金。陈拒之。继思若不查还其煤,必且肇衅,闻诸总署,所伤尤多,是不赔而赔矣;且庸知总署不饬令赔偿者。方自赴乡查勘,而英领事已照会江海关道,委员暨繙译官偕英商来矣。海面又时有兵舰,往来鸣礮,南汇民大震。陈力与争辩曰:「吾民果掠尔船,自应治罪。今船自搁浅沉没,民仅捞取水面之煤,何罪之有?藉曰煤不应取,而乞我为代查,我体两国交谊,自当竭力查办。尔所失者煤,安得赔银?今言银,是讹诈也。讹诈安有交情。我官可去,银不可得。」委员亦以大义责之。英商气沮。陈因与约,煤船既搁沉,必不能复得全数,将来查得若干,即以若干还之。英商亦首肯。陈翌日赴乡,召集村民,告以此案颠末,又以拚一官保衞百姓之意,反复申喻数千言。民皆感泣,均愿以所捞者送还之。数日间,缴煤十八万斤,事乃已。
这段话的白话意思是:
清朝同治时期丁卯年九月,海宁人陈其元任南汇县县令。
当时有个英国商人,用船装煤运往上海,船因为遇上暗沙搁浅而沉没,煤浮在海面上,沿海居民捞起而藏在家里,还不知道是西洋人的船。
过了几天,一个英国人带着翻译过来,报警说船被南汇百姓所烧掉,煤全被抢走,要索赔黄金五万两。
陈其元当即拒绝了他。过后又细想,如果不查出来还他们的煤,英国人必然要寻畔挑事。事情闹到总署,恐怕受到伤害更多,反而是没有赔偿的赔偿,而且还不知道总署会不会下令要赔偿。
于是亲自去事发地调查,而这时英国领事已经照会江海关道,上面已派委员带着翻译与那个商人来了。海面上又时不时的出现兵舰来往,并开炮示威,南汇百姓大为震惊。
陈其元竭力与他们争辩说:“我国百姓如果真的抢了你们的船,当然要治罪法办,而现在是你们的船自己搁浅沉没,老百姓仅仅捞取水面上的浮煤。有什么罪呢?虽然煤不应该私取,而现在叫我代为调查,我从两国关系出发,自当竭力查办。你自己丢失的煤,怎么能赔钱呢?现在要赔钱,就是讹诈,讹诈哪有什么友谊,我可以丢官,但是赔钱不可能。”上面的委员也从大义出发责斥他们。
英国商人很沮丧。陈其元与他商量,煤船既然是自己搁浅沉没,必然不能全数找回,将来能追回多少,就还给他多少。英国商人也点头答应了。
第二天,陈其元回到事发地,召集村民,告诉他们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又表示宁愿拚得丢掉官职也要保护当地百姓的意思,反复陈述利害关系。百姓都很感动,全部表示愿意将所捞到的煤还给英国人。几天之间,收缴煤18万斤,事情才平息。
清朝末年,国运日衰,国家没有尊严,百姓也倍受欺负。一个商人,自己沉了船,丢了货,反而要向清南汇政府索要赔偿。这事如果当时不是陈其元主办,满清政府还真有可能下令赔偿了事。毕竟,为一船煤发生战争,真不是清政府所愿看到的。
不过,国人发灾难财的恶习由来已久,人家英国商人发生海难,沉海居民便一窝峰哄抢着去捞,自然要引起事主强烈不满,人家的货沉到海里是一回事,你捞出来拿回家又是一回事。
只是这个英国商人也依托英国势力蛮横惯了,竟然报假警说是百姓烧船抢煤,这个讹诈也太明显了。
好在南汇县长陈其元,不是愤青,也没有一味蛮干,事情处理得有理有节,平息了一场将要发生的战争。
只是便宜了那个英国人,不出一点打捞费,便白得丢失的一船煤。
二0二0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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