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水同志任职公示(转发)
2011-12-17 18:45阅读:
天津医科大学处级干部提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于春水,男,1970年8月生,天津市人,农工民主党党员,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主任医师,教授,现任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放射科主任,拟任天津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院长。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2354.2594,2354.2012。
中共天津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