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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曲解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2021-02-23 07:28阅读:
被人们曲解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严循东 2021223
《佛说十善业道经》第二十四章云:“人生为己,天经地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佛家意思为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绮语、不恶口、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才是为自己。不为自己制造新的恶果,不为自己造成新的灾祸,这才是为自己。只有这样才不会天诛地灭。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近代好些人把它曲解了,认为人就应该为自己打算,好象是说:为了个人的利益,为了私欲,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惜伤害别人,否则就要天诛地灭了。
这种曲解认识是很可怕的,因为它对社会精神文明破坏极大,它能把传统的从仁、义、礼、智、信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正常的和谐关系彻底毁掉。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它的由来和背景是什么呢?这句话的出处是《佛说十善业道经》第二十四章,原文是:人生为己,天经地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其中的是第二声(注意,这里的是关键,应念作wéi,而不是 wèi人不为己的“为己”二字相当于今天的
做好自己。),是修养,修为之意,为己就是要求人遵循道德法则。
整句话的意思是:人修身养性,天经地义;如果人不修身养性,那么就会为天地所不容。佛家认为:人为自己要做到: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绮语(不花言巧语)、不恶口、不贪欲、不嗔恚(不发怒)、不邪见。如果按照儒家做人的道德标准,那么一个人要做到仁爱、孝顺、忠义、守礼、诚信等等。
不孝者才遭天诛地灭。郭则沄在其撰写的《洞灵小志》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他父亲的伯祖父在楚地任职时,曾听说过某乡邑有一个村民常常凌虐他的母亲、而且无恶不作,为害乡里,乡人都非常恐惧,不敢向官府告发。一天,突然雷雨交加,该村民被一阵风摄入山中,站立在一块巨石之上,而且他的两只脚的大脚趾嵌入石头中。不仅如此,他还不由自主地将他生平所犯罪行一一讲述出来,没有丝毫隐瞒。讲完后,他还说道:这是神命我这样做的。所谓天理昭昭,莫过于此。很多村民看到当时的情景并听到了他所言,有十几个人一起试着帮助他将脚趾头从石头中拔出来,但都没能成功。数日后,乡人发现该村民没入巨石和土地中越来越深,待胸部没入后,再不能言语。又过了十几天,他的头也没入地下,只剩下发辫留在外边。了解前因后果的人都说:天谴并非是虚言啊!而郭则沄父亲的伯祖父回乡后告诉了弟弟蒹秋公,蒹秋公道:语所谓天诛地灭者,此足当之矣。并将此事记录在自己所著的《竹间十日记》中。
当今国人的道德水准可以说是急剧下滑,许多自私自利的国人都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挂在嘴边。当人没有了道德规范和维护道德的心法约束时,就会无所顾忌的干坏事,就会为了个人的私欲而不择手段。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指人要修为自己,提高自己,博学、明辨、审思、慎行,这样才能被社会所接纳;如果一个人不能修为,那就愧对天地良心,被社会所不齿。很明显这里的是指社会生活大环境,而不是指自然界的天地。正确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对提高国人的道德规范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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