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兴亮
双十一的前一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一下子在圈子里风声鹤唳,虽然这还只是个「征求意见稿」。
垄断和创新本身是一种矛盾,虽然互联网产业不算很久,但这个行业的发展节奏特别快,创新快发展快,垄断也快。
用户吃够了垄断的苦头,软件安装「全家桶」,功能捆绑植入,广告大数据「杀熟」,罄竹难书。
客观地说,在数字经济领域存在大量具有垄断地位的行业领袖,网络跨越了时空障碍,为商业垄断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垄断本身并不违法,违法的是利用垄断打击竞争对手排挤同行,以及利用垄断市场的地位损耗消费者利益。
比如,某商旅网站针对特定用户动态调整服务价格,在客户订房或者打车的时候,价格因人而异,俗称「大数据杀熟」。
再比如,在双十一等促销活动中指令商家在平台之间「二选一」,参加一方的促销活动就不能参加其他平台的活动。
网络上经常有类似的抱怨,但是垄断带来的市场地位难以撼动,用户除了抱怨别无选择,而平台除了不痛不痒的「道歉」、「整改」之外,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往往是把「套路」隐藏的更深,在利益驱动下,各种不正当的谋利手段与日俱增变本加厉。
这次,作为市场监管的主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虽然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但一场面向互联网巨头的「垄断之战」已经拉开序幕。
我来亮三点:
垄断对于创新的压制是显而易见的,在不正当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竞争对手很难突围。
这几年互联网创新进入低潮,大量初创企业倒闭破产,这其中很大原因是垄断造成的,多年以来创业圈子里都有「站队」的说法,一个初创企业如果得到了巨头的合作甚至投资,那未来的发展相当于上了保险,这种对于其他竞争对手
双十一的前一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一下子在圈子里风声鹤唳,虽然这还只是个「征求意见稿」。
垄断和创新本身是一种矛盾,虽然互联网产业不算很久,但这个行业的发展节奏特别快,创新快发展快,垄断也快。
用户吃够了垄断的苦头,软件安装「全家桶」,功能捆绑植入,广告大数据「杀熟」,罄竹难书。
客观地说,在数字经济领域存在大量具有垄断地位的行业领袖,网络跨越了时空障碍,为商业垄断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垄断本身并不违法,违法的是利用垄断打击竞争对手排挤同行,以及利用垄断市场的地位损耗消费者利益。
比如,某商旅网站针对特定用户动态调整服务价格,在客户订房或者打车的时候,价格因人而异,俗称「大数据杀熟」。
再比如,在双十一等促销活动中指令商家在平台之间「二选一」,参加一方的促销活动就不能参加其他平台的活动。
网络上经常有类似的抱怨,但是垄断带来的市场地位难以撼动,用户除了抱怨别无选择,而平台除了不痛不痒的「道歉」、「整改」之外,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往往是把「套路」隐藏的更深,在利益驱动下,各种不正当的谋利手段与日俱增变本加厉。
这次,作为市场监管的主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虽然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但一场面向互联网巨头的「垄断之战」已经拉开序幕。
我来亮三点:
- 左一点:互联网反垄断有利于激活行业创新
垄断对于创新的压制是显而易见的,在不正当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竞争对手很难突围。
这几年互联网创新进入低潮,大量初创企业倒闭破产,这其中很大原因是垄断造成的,多年以来创业圈子里都有「站队」的说法,一个初创企业如果得到了巨头的合作甚至投资,那未来的发展相当于上了保险,这种对于其他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