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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永刚——教授乎,窃贼乎,娼妓乎?

2009-07-07 16:54阅读:
作者:朱方清
又一起斯文扫地、声誉扫地、官威扫地的学术骗局!广州体育学院教授、苏州大学教育学博士、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硕士、广州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外加其他多项兼任职务的现任广州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许永刚,再度深陷“抄袭门”——
许永刚——教授乎,窃贼乎,娼妓乎?据《新快报》报道,许永刚所著的博士论文《中国竞技体育制度创新》全书共354页40万字中,竟然有202页约19万字为抄袭而来,“其中有一些是涉嫌对原论文结构大段文字一字不落地抄袭,有一些则是对原论文中除图表外的理论文字进行抄袭,而有一些部分对原论文的抄袭超过了80%。该书与如此多的论文和期刊雷同,但各章节的参考文献中一字未提被抄袭的论文或期刊。”“有些更是直接粘贴、复制到自己的文章中来。”
其实早在2006年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就率先报道了“广州体院院长身陷‘抄袭门’事件”,称2006年许永刚和他的学生、留校硕士生王恒同一起发表的论文《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与别人2000年9 月发表在《体育科学》上的《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大部分雷同。这篇论文很快被网友查出多处抄袭,许永刚当时称“这篇文章我没有参与过写作,挂我的名字,是因为可以不交论文的版面费”。当时广州体育学院表示,“论文确属抄袭”,而
处理意见则是:给予王恒同两年不准申报职称,两年不准在《广州体育学院学报》上发表文章、两年不准申报科研课题,行政给予记过的处分。对许永刚,则只要求他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讨。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的“抄袭门”事件中被曝光的论文也出现在许永刚2006年4月出版的博士论文中,“连里面的图表也全部收录进了《中国竞技体育制度创新》!”这相当于是把抄袭的文章再次利用,充当了博士论文的一部分。《新快报》记者还在该书后记里发现许永刚写着:“为了完成这篇论文,我熬过了不少个不眠之夜,付出了很多很多”。
整个事件一目了然。顶着多个“教授”、“导师”兼“书记”、“院长”头衔的许永刚,外在看来要名有名,要权有权,要利有利,要威有威,人模狗样地“为人师表”、“当官显贵”若干年。殊不知其内在里竟是个长期干着偷摸勾当、不顾名节沽名钓誉的龌鹾货色。300多页的论文,他敢抄200多页;曾经因抄袭曝光作过“深刻检讨”,转身他就剪刀加鼠标,复制又粘贴,大行其“盗”。更可气的是此公竟然厚颜无耻到在抄袭“作品”后记中,大言不惭什么“为了完成这篇论文,我熬过了不少个不眠之夜,付出了很多很多”!
这就不能不让人想到“卑鄙、下流”之类的形容词,用在“许抄公”身上毫不过分。同时许抄公的行为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两种最见不得人的职业:一曰窃贼,一曰娼妓。疯狂窃取他人的学术成果为己有,岂非窃贼乎?不守道义舍身逐利,岂非娼妓乎?而许抄公之恶行比之二者犹甚,窃贼娼妓皆偷偷摸摸自惭形秽,被揭一次即改邪从良者并不鲜见。许抄公则是大摇大摆气宇轩昂,身为“导师”、“院长”被曝抄袭丑闻不仅无动于衷,反倒变本加厉,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并且高调声张,冠冕堂皇,耍奸卖乖,真应了中国一句老话——这边当着婊子,那边立着牌坊。我想,许永刚之所以一而再地如此表演,大概是因为他好歹混上个“教授”名衔,确实比窃贼娼妓们有胆量、有魄力、有文化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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