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蓝色钱江事件”中,受害人一家四口(母亲和三个孩子)系被家中雇佣的住家保姆纵火害死,而这位住家保姆据受害人家庭中幸存者的叙述,曾受过该家庭诸多善待,包括借钱买房、提供金钱和其它帮助、宽容诸多不良习惯等,这种恩将仇报的行为令人发指,如何避免这类事件的重演,也成为近几日人们热议的话题。
一些人罗列菲佣等“专业化保姆”的“职业作风”,认为当务之急,是放松对菲佣等“专业化保姆”的准入限制;另一些人(如张丰老师)则主张“雇主和保姆不能走得太近”,否则容易适得其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这些看法虽五花八门,却大多以“国外先进经验”相号召。
其实和国内保姆有相对“奢侈”的住家保姆和“大众化”的钟点工一样,海外家政服务也是分档次的,高档的有住家保姆(许多来自海外,如在加拿大,许多住家保姆是通过“外劳引进”从国外招聘的,住在雇主家中,因而得名),中档的有家庭护理(多为老年化社会中单独居住的老年人所雇佣,大多“到点上下班”,也有个别住雇主家的),低档的则也有类似国内钟点工的“计时保姆”。但工业化国家“人工费”通常比中国贵得多,因此即便是“低档”,也远非像国内这般普及。
许多朋友所津津乐道的“职业作风”,其实是需要认真探讨的。
不论在香港、新加坡,或欧美、中东,菲佣虽有“职业、勤勉、不惹事”的良好口碑,却也不乏和雇主龃龉、甚至引发悲剧惨剧的纪录,类似“6.22”这样的事件(如2009年香港“6.11”光明台命案,菲佣San Jose杀死香港特区建筑署高级工程策划经理纪燕林案)也并非没有记载。“到点上下班”的家庭护理问题相对较少,但因种种原因引发雇主和劳务人员间矛盾、进而给一方或双方带来损害的事,也并不在少数。甚至在菲佣并不普及、严格说几乎属于“非法”状态的中国大陆,也已有“费用盗窃雇主钱财”这样的案例发生过。
所谓“职业作风”是由几个因素构成的:雇员个人先天素质、雇员职业素养,和雇员派出机构的专业化管理。
在这三者中,“先天素质”固然重要,却是最难判断、也最“靠不住”的,这不仅因为“人心隔肚皮”,也因为人性可能因时间、地点、环境、“劳资关系”,以及个人精神、健康、情绪状态等的变化,而随之发生微妙的变化。“开放菲佣(或其他‘高级保姆’)就会好”的想法,只能是一厢情愿;“雇员职业素养”是培训和专业学习的成果,如“正规渠道”的菲
一些人罗列菲佣等“专业化保姆”的“职业作风”,认为当务之急,是放松对菲佣等“专业化保姆”的准入限制;另一些人(如张丰老师)则主张“雇主和保姆不能走得太近”,否则容易适得其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这些看法虽五花八门,却大多以“国外先进经验”相号召。
其实和国内保姆有相对“奢侈”的住家保姆和“大众化”的钟点工一样,海外家政服务也是分档次的,高档的有住家保姆(许多来自海外,如在加拿大,许多住家保姆是通过“外劳引进”从国外招聘的,住在雇主家中,因而得名),中档的有家庭护理(多为老年化社会中单独居住的老年人所雇佣,大多“到点上下班”,也有个别住雇主家的),低档的则也有类似国内钟点工的“计时保姆”。但工业化国家“人工费”通常比中国贵得多,因此即便是“低档”,也远非像国内这般普及。
许多朋友所津津乐道的“职业作风”,其实是需要认真探讨的。
不论在香港、新加坡,或欧美、中东,菲佣虽有“职业、勤勉、不惹事”的良好口碑,却也不乏和雇主龃龉、甚至引发悲剧惨剧的纪录,类似“6.22”这样的事件(如2009年香港“6.11”光明台命案,菲佣San Jose杀死香港特区建筑署高级工程策划经理纪燕林案)也并非没有记载。“到点上下班”的家庭护理问题相对较少,但因种种原因引发雇主和劳务人员间矛盾、进而给一方或双方带来损害的事,也并不在少数。甚至在菲佣并不普及、严格说几乎属于“非法”状态的中国大陆,也已有“费用盗窃雇主钱财”这样的案例发生过。
所谓“职业作风”是由几个因素构成的:雇员个人先天素质、雇员职业素养,和雇员派出机构的专业化管理。
在这三者中,“先天素质”固然重要,却是最难判断、也最“靠不住”的,这不仅因为“人心隔肚皮”,也因为人性可能因时间、地点、环境、“劳资关系”,以及个人精神、健康、情绪状态等的变化,而随之发生微妙的变化。“开放菲佣(或其他‘高级保姆’)就会好”的想法,只能是一厢情愿;“雇员职业素养”是培训和专业学习的成果,如“正规渠道”的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