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件任务是,把《打工》读者捐给一个名叫李菊的小女孩的钱物,带到长春去,当面交给李菊小朋友,然后复印对方的学生证,连同收条一起,再带回杂志社财务室。
此次需携物件共计有羽绒服一套,学习用品一纸箱,还有1320元现金。具体捐款情况:新疆鄯善县的易广茜捐款1000元,浙江台州市的肖飞琼捐款200元,湖北公安县的郭宏平捐款100元,福建长乐市的李咚源捐款20元(加一包裹)。
我将它们打成了三个包,沉甸甸地背着拎着到了武汉天河机场,然后,乘坐ZH9657次航班直飞长春。当天下午,即顺利抵达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再转乘机场大巴到市区,找宾馆住下,紧接着开始整理行李。
关于李菊小朋友,我本人并不太熟悉,因为写她故事的作者不是我,编辑也不是我,她的故事也恰好并没有完整读过。所以,并不知道她具体有什么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