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在快要过去的2007年,美国网络广告收入占据了全球的一半以上。而中国呢?按照尼尔森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今年前10个月的网络广告市场价值是75亿元人民币,折合成美元不到10个亿,大概是美国市场的1/20。
看看我们一直在宣称的是什么?截至今年9月底,中国互联网用户已经达到1.62亿,前几天看到信产部的领导们宣布,中国网民数量可能会提前超过美国,成为全球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而我们的“宽带”用户(不足1M的ADSL)也已经超过了1亿,这么算的话似乎早就超过了美国。
强烈的数字对比只说明了一点:中国互联网还是一个低级的市场,其中,广告开发价值是衡量这个市场成熟度的基本指标。当Google依靠网络广告引擎不断成长为一个全球巨人时,中国互联网广告的开发手段(精准投放)和企业认知度仍然停留在“原始阶段”。
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差距和现实。因此,当Facebook在国外被热炒到市值超过150亿美元时,国内复制品纷至沓来,甚至不乏炮制被收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