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小别离》《小欢喜》之后,聚焦“小升初”阶段的现实主义剧《小舍得》上线。这次不说出国留学,不讲高考,而是要让小学生家长们“瑟瑟发抖”,引起很多家长和孩子的强烈共鸣。
“鸡娃”有多让人焦虑?许多观众已经开始担心还没结婚的自己、没出生的孩子、没上学的婴儿……追剧归追剧,莫要动气,如有兴趣还可以了解一下剧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本期追剧学法,我们将跟随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玲一起看看《小舍得》当中的法律问题。
场景一:南建龙和赵娜在女儿南俪高考前两个月离了婚,多年来南俪一直无法原谅父亲抛弃母亲迎娶护工蔡菊英的行为。虽然“一家人”维持着表面的和平,离婚却一直是南俪母女俩心里的一根刺。南俪是否有权利阻止父亲迎娶蔡菊英?
正如父母不能随便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子女也无权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任何人的离婚、再婚自由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南俪想要阻止父亲迎娶蔡菊英是没有法律支持的。
场景二:蔡菊英带着田雨岚嫁进了南建龙家,南建龙供田雨岚上大学,连嫁妆都按亲生女儿的标准置办。田雨岚作为继女,有权继承南建龙的财产吗?是否有义务赡养南建龙?
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时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剧中,自蔡菊英与南建龙结婚后,田雨岚随母亲与南建龙共同居住生活,且南建龙给予田雨岚生活上的照料、教育和经济上的供养,说明田雨岚与南建龙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因此田雨岚有权作为南建龙的法定继承人,且有义务赡养南建龙。
场景三:蔡菊英和南建龙结婚多年后,田雨岚才知道房产证上并没有母亲的名字。蔡菊英希望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没想到被拒绝,南建龙说:“你有地方住就行了,你要加名字干什么?婚前财产晓得吧!”蔡菊英可以要求南建龙在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
“鸡娃”有多让人焦虑?许多观众已经开始担心还没结婚的自己、没出生的孩子、没上学的婴儿……追剧归追剧,莫要动气,如有兴趣还可以了解一下剧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本期追剧学法,我们将跟随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玲一起看看《小舍得》当中的法律问题。
场景一:南建龙和赵娜在女儿南俪高考前两个月离了婚,多年来南俪一直无法原谅父亲抛弃母亲迎娶护工蔡菊英的行为。虽然“一家人”维持着表面的和平,离婚却一直是南俪母女俩心里的一根刺。南俪是否有权利阻止父亲迎娶蔡菊英?
正如父母不能随便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子女也无权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任何人的离婚、再婚自由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南俪想要阻止父亲迎娶蔡菊英是没有法律支持的。
场景二:蔡菊英带着田雨岚嫁进了南建龙家,南建龙供田雨岚上大学,连嫁妆都按亲生女儿的标准置办。田雨岚作为继女,有权继承南建龙的财产吗?是否有义务赡养南建龙?
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时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剧中,自蔡菊英与南建龙结婚后,田雨岚随母亲与南建龙共同居住生活,且南建龙给予田雨岚生活上的照料、教育和经济上的供养,说明田雨岚与南建龙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因此田雨岚有权作为南建龙的法定继承人,且有义务赡养南建龙。
场景三:蔡菊英和南建龙结婚多年后,田雨岚才知道房产证上并没有母亲的名字。蔡菊英希望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没想到被拒绝,南建龙说:“你有地方住就行了,你要加名字干什么?婚前财产晓得吧!”蔡菊英可以要求南建龙在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