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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亮化工程”沦为“形象工程”

2019-12-06 08:54阅读:
莫让“亮化工程”沦为“形象工程”
我是一位摄影爱好者,对古建摄影尤其感兴趣。可是每当我拍摄那些巧夺天工的红墙绿瓦、楼台亭榭时,总是为避不开建筑物上的那些管线状的枝枝叉叉而郁闷。这些枝枝叉叉的东西就是所谓的夜景照明设施,属于城市“亮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美学意义上来讲,城市的夜空或许会因这些亮起来的建筑物而粲然炫目,但就古建本身而言,原汁原味的美感没有了,让原本喧哗嘈杂的尘世显现些许浮华之气。当然了,站在摄影的角度,对于古建筑上那些管线状发光体,我向来是十分反感的,尤其是在白天拍照,就像一幅唯美画卷被涂鸦了一样,很煞风景。
然而,就是这样的有损景观的事情,偏偏就有人喜欢搞,名谓“亮化美化”“景观提升”,乐此不疲,似乎要将所有古建筑全点亮。他们好像并未顾及古建筑固有的应有的美感,以及所能承受的负荷、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岂能不让人担忧?!不过,该管的终归还是有人管了。
近日,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灯具的要保持安全距离。是啊,近年来很多文物建筑火灾多是因电路老化、电器断路造成的。如,巴西国家博物馆、法国巴黎圣母院、意大利皇家马厩与马术学院、日本首里城等世界重要文化遗产火灾事故,堪称人类文明之殇。我们国家是一个古建文物众多的国家,稍有疏忽,就可能让国之瑰宝毁于一旦,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还谈什么“亮化”?为此,出台相关规定,给古建文物装上“安全阀”、筑起“防火墙”,显得尤为重要。何况,就古建本身而言,亮了未必就是美了,有的恰恰相反,破坏了原有的风格、韵味和文化形态,给人以不伦不类、画蛇添足之感
,与其说是“亮化”,莫如说是给人心添堵。
其实,就很多“景观亮化工程”而论,很难说没有“四风”的影子。这不 12月2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深化学习教育,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看到了吧,“亮化工程”的背后,果然有一些见不了光的东西。近年来,脱离实际、盲目兴建亮化设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时有所闻,有的还发生在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城镇建设中。如,陕西韩城耗资1.9亿建“鲤鱼跃龙门”被全国通报,贵州独山举债近2亿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呈烂尾状态。这方面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听到不少,在集体吐槽、广为垢病之余,往往还会挖出背后的贪腐官员。
当然了,必要的亮化工程该搞的还得搞,但必须从当地的人文环境、经济状况、人民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地科学施策,尤其在在事先做好功课,有必要进行可行性与不可行性的双向论证,切忌东施效颦、一哄而上。总而言之,我们要用法治手段杜绝“三拍”现象(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决不能让造福于民的亮化工程沦为祸害一方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董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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