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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移世易,变法宜矣——《察今》赏析

2016-04-29 19:42阅读: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秦相吕不韦主持编写的一部书,由于是吕不韦主持编写的,所以书名就叫《吕氏春秋》。吕不韦生年不详,死于秦始皇十二年(公元前235年)。他本是阳翟(今河南禹县)的大商人,秦庄襄王时当了丞相,封为文信侯,后来做了秦始皇的相国。战国末期各诸侯国都喜欢招徕士人,让这些人著书立说。吕不韦认为强大的秦国在这方面也不能落后,于是让他的数千门客人人著其所闻,最后合编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凡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言,“以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为《吕氏春秋》”。因为书中有“八览”,后人也称这部书为《吕览》。
这部书的思想从他内容上说是以儒家、道家为主,还兼采墨家、法家、名家、农家和兵家等家说,所以可以称得上是杂家。
这部书虽然出于众人之手,但纲目有序,条理井然,这是先秦时代其它书所不具有的。书写成以后,吕不韦将它公布与秦都咸阳城门上,放了许多黄金,请来各国的游士和有一技之长的人,悬赏修改,说只要动书中一个字,就可以赏给千金。真是叫一字千金,成语“一字千金”就是从这件事情演化出来的。
《察今》选自《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就是明察当前的实际情况。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於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口惛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
上:指国君。胡:为什么。法:前一个是动词,效法。后一个是名词,法令制度。益:增加。损:减少。东夏:指东夷和诸夏。命:指命名,名称。口惛之命:口头用语,指方言。惛:通“吻”。诽:诽议,议论别人的不是。
当今的君主为什么不效法古代的君主之法呢?古代帝王的法令制度不
是不好,因为那是不可能效法的。先王之法,是从上世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在流传中人们或者给它增加了点什么,或者删去了些什么,怎么能去效法?即使人们没有去增删,还是不可能去效法。东夷和诸夏由于地区不同,对事物名称的叫法也就不同了,古今时代不同,那么它的典章制度也就不同,所以古代对事物所给与的名称,与今天的话不一样,今天的法,也与古代的法不相符。不同习俗的人民,和这种情况有类似的。他们所追求所希望得到的相同,他们的行为、做法就不一样。口头的用语不相通,这种语言上的不同,如同不同习俗的人民在坐的车船、所穿的衣服、所吃的东西以及音乐绘画不同是一样的,人们拿自己讲的认为是正确的,而拿与自己不同的相互非难。天下的学者都能说会道,用语尖刻,用词善于颠倒是非,不去追求事实真相,专门从事说别人的坏话,以自己的胜利为本来的目的。先王之法怎么可能效法呢?即使得到真正的先王之法,还是不能效法的。
这一段的意思就是说不能仿效先王之法。原因呢,上面讲过了,时代不同,名词术语也不相同互相都以为自己所理解得对,而学者多好辩,言利辞倒,不追求实际情况,以追求胜利为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退一步说,能够得到先王之法也是不能去效法的。
哪么先王之法一点意义也没有了吗?有的,这就是下面第二段所要讲的。
凡先王之法,有要於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要:要求,这里用作名词,意指符合......的要求。释:放下,抛弃。审:察看。堂下:堂屋前,庭中。阴:日月照射的影子。阴阳之变:指早晚的变化和寒暑的变化。
举凡先王之法,适合于当时的需要,时代与法,不能同时俱在。法即使今天留下来了,还是不能去效法。所以应该抛弃先王的法令,效法先王他们用以制定法令的根据。先王制定法的根据是什么呢?先王制定法的根据就是人啊!而自己也是人啊,因此了解自己就可以知道别人,察今就可以知道古,古与今是一回事,别人和我是相同的。懂得道理的人用眼前的推至遥远的,用现代的推知古代的,用眼睛看得到的推知我们已无法看到的。所以仔细辨别庭中日月照射的影子就可以知道日月的运行,四季的变化;看见房子里瓶子的水结冰,知道季节变冷了,鱼鳖都藏在水下了;尝一小块肉,便可知一锅肉的味道,一鼎佳肴烹调的水平。
这两个例子都是生活中普通的常识,作者想通过这种例子说明以近知远,以小识大的道理。这里的例子就起这样的作用。成语“尝鼎一脔”就是这里所说演化出来的。
本篇文章一开头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君王为什么不效法先王的法呢?作者的回答是否定的。但是先王之法是不是还有些借鉴的作用呢?作者回答是肯定的。作者认为,先王之法是适合了当时的形势,而这正是值得借鉴的,因此提出了现在的君王要制定法,也应该适合于当时的形势,因此就有一个“察今”的问题,就是了解当前的情况。
下面还有四个自然段,就进一步来说明要根据今天的情况,也就是从历史来说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与古代不同的情况来决定我们的行动。如果情况变了,我们的行动方案不变,那就必然出错误,闹笑话。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於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为治,岂不悲哉?
荆人:楚国人。暴益:突然水涨。
楚国人想要偷袭宋国,派遣人预先在澭水上做好标记。澭水突然水涨,楚国人不知道,顺着标记在夜晚过澭水,淹死的有一千多人,军队惊骇的声音如同都邑里的房屋崩塌一样。在过去做标记的时候是想要顺着这个标记过河的,现在水流量已经大大增加了,但是楚国人仍旧根据原来的标志过河,这就是楚国人所以失败的原因。现代的君主他们效法先王在上面所讲的墨守成规、不知变通的做法上有类似之处。他们所处的时代条件已经与先王之法所处的时代条件不符合了,而说这是先王之法,还要照老规矩老条条办事,拿这种办法治理国家,难道不可悲吗?
文章的意思深入了:先王之法不是不可以照搬的问题,而是根本不能照搬,照搬了就要坏事。就如同楚国人偷袭宋国,澭水暴涨以后,他们还是循着老标记过河,结果导致了失败一样。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邪;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悖:悖谬。殇子:没到成年死去的人。过务:错事。众庶:老百姓。骥、骜:都是千里马的名称。
治理国家没有法制是不行的,那会造成社会动乱,但如果死守住法而不知道变通,情况也是糟糕的,矛盾动乱不可以保持国家稳定。世道不同,社会变了,变法就是合适的。就拿高明的医生来做譬喻吧,病万变,良医的投药也跟着变化,相反如果病变了,药方还是照旧不变,那么过去长寿的人,换在今天在庸医的医治下,就活不到成年就死了。所以凡事做事必然遵循法而行动,变法的人要根据时代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如果像这样说的去做的话就不会有什么错误的举动了。不敢议论法的是老百姓,以自己的生命来维护执行法的就是执行政令的官员,根据形势来变法的,是贤明的君主。所以占有天下的七十一个君主,他们的法都是不相同的;并不是诚心追求不同,而是时代和形势不同。所以说:对于一把良剑来说,人们期求能去斩断任何东西,并不期求它徒有莫邪的虚名;好的马人们期求它日行千里,并不期望只有一个骥、骜的美名。能够干一番事业,在历史上留下功绩名声的人,就是先王的千里马啊。
到这里文章又进了一层,也就是说作者要讲的最终意思也就在这里。为什么要察今,为什么要变法,就是要成功名。要讲的话都讲完了,下面是余波,再讲两则寓言,回顾头来进一步说明不看变化了的现状,而墨守老一套,必然会失败。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契:用刀雕刻。惑:迷惑、糊涂。徙:迁移,变迁。
有一个过江的楚人,他的剑从船中坠落入水,这个人立刻用刀在船上作个记号,并且说:“这是我的剑坠落的地方。”船停了,顺着他说刻的地方下水去找那剑。船已经向前行走了,但剑仍在老地方,像这样办法找剑,不也是够糊涂么?用旧的法治理国家,就和刻舟求剑一样糊涂。时代变动了,而法没有变动,拿这种办法来治理国家,难道不是很困难吗?
有过於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於此。
方:正在。引:牵引、拉着。任物:处理事物。
有一个经过江上的人,见人拉着婴儿想要投入江中,婴儿啼哭,别人问他这样做的原因,他说:“这是因为他的父亲善于游泳啊。”他的父亲即使善于游泳,他的孩子生下来也会马上游泳吗?用这种办法来处理事情,必然与事理相违背碰钉子。当时楚国的官吏处理政务,同这种情况也有相似之处。
《察今》这篇文章它所讲的中心内容,是谈要立足于现实,要了解现实,以此来治理国家才能把国家治理好。
“今”是对“古”来说,当时的政治思想界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应该法古,效法古代,古代史好的,因此应该墨守先王的法规制度。一切按先王的法规制度办事。另一种和这种观点相反的,认为一切应该从今出发,应当进行变革。《察今》的作者就是持后一种观点。察是考察的意思,察今就是谈要考察当今的情况。时代变了,法规制度也应改变,就如同治病一样,病情变了,药也应当变。所以关键是知道病情的变化,诊断如果失误,还能把病治好吗?
本文以生动的比喻和有趣的故事反复说明了古今社会不同,法令制度应当随着客观形势变化而有所改变的道理,是一篇典型的反映法家思想的作品。
    时移世易,变法宜矣——《察今》赏析吕不韦<前235年>姓吕氏名不韦。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后秦国丞相卫国濮阳今河南省濮阳县城西南人。吕不韦是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的大商人故里在城南大吕街他往来各地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所以积累起千金的家产。他以“奇货可居”闻名于世曾辅佐秦庄襄王登上王位任秦国相邦并组织门客编写了著名的《吕氏春秋》其门客有三千人。即《吕览》。也是杂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关成语一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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