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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早恋遭开除:“懒政逻辑”的一次移花接木

2017-12-06 13:46阅读:
在校早恋遭开除:“懒政逻辑”的一次移花接木
有媒体报道,阜阳一名高中生的家长收到老师的通知,称他的女儿被学校开除,原因是女儿在学校里“早恋”,同时“早恋对象”(男生)也被开除。这样的处理结果,家长自然不是很满意。校方在受到质疑后,已经更改处罚措施,等两个孩子写下保证书、深刻检讨后,可以回学校继续读书。
实际上,类似“早恋被开除”的事情,在过去一些年较为常见。一方面,学校为“升学率”,对于不利于“升学率”的行为,尽可能的剔除。另一方面,家长对于孩子的受教育观念淡薄。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孩子的行为(谈恋爱、打架、玩游戏等)有违教育指标的意志,就很容易被定性为“坏孩子”,不仅自己怀,而且可能坏别的孩子。于此,自然就成为“被开除的对象”。
一般来讲,依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是无权开除学生的,但高中在范围之外。这样一来,作为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校,就会为整体升学利益,借机筛掉一批学生。这种潜伏在教育大背景之下的“利益黑拳”,实际上早已成为一种规则暴力。而这种规则,在一些地域里,甚至已经侵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利益。说到底,如若教育实施者的终极目标只为指标而存在,大抵受教育者就很容易被流放。
另外,讲到“早恋”,普遍的说法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单从情感角度上而言,并无什么对错,甚至也没有那么严重。只是,当很多家长过分的渲染形势,强化危害时。就让这种情感陷入一种负面。
所以,“早恋”的语境本身带有长辈一方的否定性感情色彩,并
且被广泛应用。而在人性的天然背景里,这种说法并不适宜,甚至有违人性的基本权利。可惜,在大社会下的规则里,作为未成年人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大凡未进入大学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都会被钦定为“早恋”。
当然,从人类发展的轨迹中而言,过早的恋爱确实会影响个体的正常成长,就如家长和学校所担忧的学习问题。只是,对于不好的影响来讲,仅靠粗暴的开除,某种意义上并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将问题抛给个体来承受。然而,对于未成年,在没有能力反抗和声讨意识的情况下,也只能听之任之。但可以确信是,粗暴的“开除行为”,注定会造成悲惨的结局。而在所谓健康的教育表象里,却隐约听见为之付出的个体哀声。
坦白而言,在二十年前,因为打架、谈恋爱等被开除的事情经常发生。暂且不说学校给不给“班主任”这个权利,但“班主任们”确实干过很多类似的事情。只要违背所谓的“校规”,就可能会被开除。当然,学习成绩要是好一些还能幸免,要是学习成绩很差,自然就是标准的开除对象。
甚至一些学校里流行“学分制”,就跟交通法规的扣分制度一样。一年给学生一定的分数,违规扣去相应的分数。只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只能“被开除”。看似公平公开的逻辑里,实际上是对学校责任的回避。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学校只提供规则,而且是有利于筛选成绩指标的规则。对于,引导方面的责任几乎没有,这样的一种“移花接木”玩法,真是教育体系的一种悲哀。
然而,交通法规的“扣分制”面对的是成年人,而学校的“扣分制”面对的是未成年人。不得不说,学校在处理类似的问题上较为“懒政”。所谓的解决问题,实质上就是“一刀切”的掩盖问题。这种为所谓“集体指标”利益,不惜“个体代价”进行筛选的逻辑,实际上早已背离教育的初衷。
一个学校里,不会因为把可能“早恋”的学生都开除掉,就能彻底杜绝“早恋”。说到底,人性本能驱动,就算对成长没有好的影响,也要建设性的引导和合理的督促。而非将问题彻底抛出去,留给个人去承受。
尤其,作为学校而言,这种做法着实欠妥。还好,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意识到这种问题,开始懂得维护孩子的基本权益,开始通过信息渠道去争取立场支持。于此,才会让学校作出相应的改变,才免于孩子们辍学的困境。这种一波三折的变化里,实则也算一种进步。
未来,关于“早恋”这种说法,希望慢慢能消散。让孩子们一定要记住:“恋爱本身是美好的,只是作为成长的年龄阶段,着实会影响学习和成长,等到成年后,心理和生理都成熟时,再去谈恋爱,才能真正体会到恋爱的美好,是对自己的负责,更是对恋爱对象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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