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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房现摄像头:信息存录低阶化时代的“隐私困境”

2018-07-19 14:44阅读:
合租房现摄像头:信息存录低阶化时代的“隐私困境”
有媒体报道,一位22岁的打工妹,在自己租住的房间里发现“针孔摄像头”,经警方调查,针孔摄像头是房东“意欲偷窥”而安装的,房东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她)人隐私,并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暂且不论,这样的“偷拍”有多大的直接危害,但这样的行为着实会让人感到“很不安”。尤其在私密空间下,个人的很多行为属于隐私范畴,在未经当事者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个人私密“信息的存录”,这在道德范畴和法律规则中,都已经越界。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偷拍”也属于“偷窥”的一类。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信息存录”成本相对较高,“偷窥”行为基本上是“即时性”的,行为结束后就代表彻底的结束,因没有具体的“信息存储”,以及协助性偷窥工具(各类摄像头),以至于“被偷窥”也只能吃“哑巴亏”,即便道德上可以谴责,但是因证据模糊,多数时候不好追责。
当然,这其中也有社会世俗层面,对于女性较为严苛的一面。不管是女性知情或者不知情,只要发生关乎“偷窥”的事情,女性在所处环境中的评价,都会显得很被动。所以,多数时候,即便发生“偷窥”事件,多数情况下也会息事宁人。
不过,随着信息存录越来越低阶化,偷窥的事情好像变得更容易一些,甚至因信息可以固定下来,“偷窥”便成为一种延续性的“窥视”。比如一个人“偷窥”成功后,可以传阅给更多人。这种情况下,“被偷窥者”(女性居多)就会因二次传播,受到更多不良的影响。
这种坏的影响,不仅是简单的道德问题,因传
播范围的不可预知,很可能造成毁灭性的恶果。一面是,存录信息的“无门槛”;一面是,社交媒体的“快速性”。这就使得“偷窥信息”的扩散,更容易伤害到“被偷窥者”(女性居多),而这也是“被偷窥者”(女性居多)较为在乎的事情。
在过去“信息存录”和“信息社交”成本都高的时期,就算“被偷窥”,也只是“小范围”(一个人或几个人)知情,只要及时止损,对“被偷窥者”(女性居多)不会造成太多的困扰,只要后期的维权及时,保密权限备案,基本上也就能化解尴尬。
只可惜,现在的信息存录和信息捕捉,简单的如手机和相机,高端的如针孔摄像头,它们在方便我们生活的同时,也为那些图谋不轨的人群,提供了更多做坏事的方便通道。这种情况下,对于“被偷窥者”(女性居多)而言,除却选择靠谱的私密环境,更需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不过,作为对隐私的保护,除却当事者的自我警觉,更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才能让每一个人在私密环境下,无拘无束。所以,关乎“隐私保护”的问题,这几个方面我们应该有更清晰的认知。
其一:陌生的私密环境中,检查有无信息存录装置应该成为一种习惯。
事实上,如“合租房现摄像头”这种事情,在一些“情趣酒店”中也发生过很多次,安装者的目的“很纯粹”,就是要“偷窥”私密之事。有的人事后才发现“被偷窥”,有的人可能事后也不知道“被偷窥”。但对于知道自己“被偷窥”的人,往往在精神上的压力会很大。
毕竟,在我们所处的社会中,不管是主动发布不雅信息,还是被动流出不雅信息,外围的评价都会直指“被偷窥者”(女性居多),这也导致,“被偷窥者”(女性居多)容易陷入道德困境,自我调节能力弱的人,更会被事情弄得难以自控。
所以,对于经常处于陌生私密环境中的人,一定要有良好的警觉性,确保所处的环境中没有信息存录装置。尤其,对于经常出差住酒店的女性或者情侣,一定要有警觉。毕竟,谁也不能保证,所有的私密环境中,是绝对安全的。
其二:在私密环境下,未经当事者应允请不要随便进行信息存录或信息传播。
“信息存录低阶化”实际上是好事情,但为何会成为助力“偷窥行为”的作恶工具呢?实际上,工具本身无善恶,关键是人的支配欲在起作用。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在现代社会到来之前,“隐私”这种提法,实际上很模糊,主要是因为存录和传播都是门槛,一般来讲危害不大,也就无人在意。
但是,进入信息化时代,同样是“偷窥”,因存录和传播较为容易,“隐私”的泄露就会成为一件很大的事情。传统意义上的“偷窥”,只是指代一个人或几个人“偷看”别人隐私的过程,除却他(她)们脑海里的记忆,是没有具体的资料存储的,即便传播也只是停留在言语描述,危害性自然也就被打折。
而信息化时代就完全不同,如果未经当事者同意,进行信息的存录,一旦涉及不雅隐私泄露,问题就会扩大化。所以,未经当事者同意,最好不要进行信息存录或信息传播,从某种层面上讲,这属于一种隐私的共识意识。只可惜,对于很多人来讲,偷录、偷拍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关系好的时候没什么事情,一旦关系撕裂,就会作为把柄释放出来,着实可恶。这虽然算不得“偷窥”,但跟“偷窥”的危害是一样的。
其三:社会舆论应该与“被偷窥者”(女性居多)站在一起。
作为打击“偷窥行为”的基本共识中,最重要的不是要将“偷窥者”如何惩治,最重要的是要和“被偷窥者”(女性居多)站在一起。这里面,起码的一点是,不要带着有色眼镜去苛责“被偷窥者”(女性居多),舆论应该将更多关注放在“偷窥行为”本身上,而非是聚焦在“偷窥信息”上一起狂欢。
只有这样,“偷窥者”的空间才越来越小,“偷窥行为”才能无处安放。说到底,“被偷窥者”(女性居多)之所以精神压力大,最大的问题不是“被偷窥”本身,更多的压力来自于社会舆论,所给予的负面评价和道德消费。而对于“偷窥者”来讲,大多数时候,除却执法者会关注,外围舆论基本上不在乎。
这也导致,对于“偷窥行为”而言,最大的舆论漩涡永远集中在“被偷窥者”(女性居多)身上,人们虽然一边大骂“偷窥行为”可恶,但却不自主的继续发酵“偷窥信息”,而这也是“隐私困境”中,最难以在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
最后,谈一下关于“手机截屏”的问题,某种层面上去看,也算是一种“偷窥”。它的坏影响往往是社交关系破裂时会显现出来,这也导致很多时候,人们越来越不愿意进行媒体社交,尤其关乎隐私层面的话题或利弊层面的问题,能不说就不说。
因为有些人真的是一点隐私底线都没有,他(她)们的世界里,只有利益区域,而没有公共区域和私人区域之分,着实可恨可悲。而要想打破这种困境,除却在时间尺度上去逐步的净化,好像没什么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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