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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交坠湖司机蓄意报复社会:垃圾人,为何都有颗“巨婴心”?

2020-07-13 00:03阅读:

贵州公交坠湖司机蓄意报复社会:垃圾人,为何都有颗“巨婴心”?
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随着官方的通报,涉事公交车在事发时的“突然转向”之谜,算是彻底揭开。据官方通报称,涉事司机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迁其承租公房不满,酒后蓄意冲进湖中,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最终,导致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对于这样惨烈的事件,在被定性为“人祸”时,相信有良知的人,都会从愤怒转向深思,再转向愤怒。虽然,事发之初,有传闻称涉事司机的女儿因高考失利投湖自杀,以此弥合人性的可能性和逻辑性。只是,随着真相的揭开,这些因果的设定,也只是为迎合某种传播的可能性,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事情。
当然,在事件刚发生的时候,因真相不明,舆论上呈现出各种揣测和可能性。甚至,有不少人听到“司机女儿高考失利投湖的传闻”,竟然同情起“涉事司机”,将讨伐的枪口对准“高考制度”。当然,那时候,大多数人不清楚传闻的真实性。
但是,随着真相浮出水面,之前的舆论声浪自然也就瞬间消散。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是要有基本的是非逻辑。无论是“女儿高考失利投湖”(已查清是谣言),还是对拆迁其承租公房不满,或许都不是他开车冲进湖中的理由。并且,就算“高考制度”和“拆迁过程”有不合理的地方,也不能成为他祸害无辜者的理由。
因为,于情于理,他都不可以肆意伤害任何人。至于,有些人从事件的来龙去脉,剖析综合性的触发原因,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儿。因为,对于整个公交车坠湖事件来讲,最令人感到触目惊心的是
:21条鲜活的生命,在没有任何防备之下,就永远离开人世。
于此,归结到底,涉事司机算是不折不扣的垃圾人,即便他也死于坠湖事件。至于,官方在通报中强调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的问题,这属于整体性复盘的流程。而回到涉事司机的罪孽中,他虽死都不算谢罪。
在谈论“蓄意报复社会”的问题上,其实更应该搞清楚:不能自己受到“委屈”,就总把“问题”全部归结于社会。这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巨婴逻辑”。尤其是拿无辜者的性命进行仇怨宣泄时,几乎可以称之为“魔鬼婴儿”。因为,只有婴儿在求不得的时候,才会“耍赖皮”,才会把责任抛给大人。
事实上,在这起坠湖事件中,司机也算“受害者”,但是,就因为他的蓄意报复,导致他所承载的“受害人底色”已经看不到,而更为突出的是他的“残酷无情”的底色。毕竟,整车的乘客跟他无冤无仇,就因为坐上他值班的公交,就彻底被卷入这场“无妄之灾”。
至于他来讲,“一死了之”可能早已想到。但是,作为被他连累的21条人命来讲,却成为整个事件中,人们最无法面对的事实。如果说他的“委屈”,已经在坠湖的瞬间释放掉,那么谁又该为逝去的21人的命运负责呢?很多人说,司机已经“以死谢罪”,可是就算他死21次,跟人家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得不说,在面对“社会不公”的问题上,其实历来存在两种尺度。一种是公共的尺度:就是当事人确实遭遇不公平的对待;一种是当事人自认为的尺度:就是自我服务偏见下的狭隘认知。当然,这两种尺度,很难单独的掰开来看。毕竟两种尺度难免交织在一起。
说实话,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会面临各自的苦难,并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当务之急,每个人都有生死之外的事情。凭什么,他(涉事司机)就可以随意地把自己的苦难让别人用命去“买单”。当然,他也清楚,别人的命没了,跟他的苦难没什么直接关系。
要知道,整车的乘客并非他的仇人,只是在正常的出行中,被随机的安排到他值班的车上。这种时候,乘客们对他是信任的。起码在“突然拐向”前,乘客们从来没有怀疑过什么。只可惜,就连如此正常的信任,也是易碎的,甚至是充满杀机的。

所以,我们必须对他(涉事司机)说,祸害无辜者,就是垃圾人。所以,不要试图去辩护什么,任何为他开脱的理由,都无异于是在“受害者”身上践踏。作为公交车司机,只要他坐上公交车,就不再只是生活中的自己,而是要为乘客的安全负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配成为公交车司机。
熊培云说,真正的自由社会,是人们既有“积极的自由”,又有“消极的自由”。但是,我们要强调的是,无论是那种自由,都必须保证不伤害别人的大前提的存在。要不然,为自己所谓的公平,就要不惜一切代价牺牲无辜者,只能说是“十恶不赦”。
或许,对于他(涉事司机)来讲,在过去的生活和工作中,都表现的善意满满。但是,这依旧不能洗刷他罪恶滔天的罪孽。毕竟,一整车人的性命,他都敢葬送,这到底是懦弱,还是勇敢,可能只有他自己清楚。但是,对于这个世界里来讲,只希望他永远下地狱,不再被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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