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途中23岁女生跳车窗身亡案”在家属,平台,妇联等多方回应后,终归还是要从“舆情事实”走向“案情事实”。虽然在事件尚未形成定性结论前,涉事司机曾在事发“三天之后便被释放”,但这并不能说明涉事司机就是清白的(据悉目前涉事司机再次被控制配合案件调查)。
要知道,在具体案情的复盘过程中,无论是家属所提出的“三次偏航”和“后脑着地”的质疑,还是媒体舆论所脑补的“密闭空间内的图景”,实际上都是直指猥亵的。只可惜,在死无对证之下,所谓的“想象力”也只能构成正当性,却无法迅速直抵真相。
但对于尚未形成定性结论的案件,实验性的推导还是可以进行的,因为对于“人性之恶”和“离奇之案”来讲,理论上永远是“小概率事件”,但是回到真正的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离奇之案”还是没有逃出“主流的揣测图景”。
在一定程度上,男司机一边驾车一边猥亵女生,难度确实也是很大的,但这却并不能排除涉事司机有试探性猥亵意图的存在。说到底,作为密闭空间内的孤男寡女,如果女方认为男方有猥亵企图,而导致作出紧急避险的行为,这大概率也是可能存在的事实。
当然这里面也可能存在误判的可能性。但作为秘密空间内的孤男寡女(关系不熟)来讲,作为男方来讲最好还是不要表现出“过分示好”或者“讲荤段子”的行为,要不然很容易让女方误解,以至于产生紧急避险的行为。
只是,当事女生的跳窗行为,到底是被猥亵过程中紧急避险造成的结果,还是自己误判之后产生的紧急避险行为,这确实是案情中较为重要的界定。当然,前提是“涉事司机确实存在猥亵的行为或意图”。只是就当前的局面,在死无对证的情况下,车内也没有录音和录像,案情的进展自然就会较为缓慢,但并不代表真相无法破解。
事实上,就家属释放出的信息来看,涉事司机否认女生的跳窗行为跟自己有关系,也就是强调女生跳窗是“自杀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如果说“揣测司机猥亵女生”是脑补断案,那么涉事司机极力撇清关系的行为,更像是“无力的狡辩”,起码逻辑上更是无法自洽。
因为就目前公域中可触及到的案情信息来讲,貌似女生在事发前是没什么异常表现的,并且就女生周遭熟人释放出的信息来讲,基本可推定女生在生活中是没什么挫折遭遇的,所以“自杀论”要想立起来,确实是不容易的。
而对于“猥亵论”来讲,之所以更容易成立,不仅在于“孤男寡女共处密闭空间”,还在于“深夜搬家”、“三次偏航”
要知道,在具体案情的复盘过程中,无论是家属所提出的“三次偏航”和“后脑着地”的质疑,还是媒体舆论所脑补的“密闭空间内的图景”,实际上都是直指猥亵的。只可惜,在死无对证之下,所谓的“想象力”也只能构成正当性,却无法迅速直抵真相。
但对于尚未形成定性结论的案件,实验性的推导还是可以进行的,因为对于“人性之恶”和“离奇之案”来讲,理论上永远是“小概率事件”,但是回到真正的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离奇之案”还是没有逃出“主流的揣测图景”。
在一定程度上,男司机一边驾车一边猥亵女生,难度确实也是很大的,但这却并不能排除涉事司机有试探性猥亵意图的存在。说到底,作为密闭空间内的孤男寡女,如果女方认为男方有猥亵企图,而导致作出紧急避险的行为,这大概率也是可能存在的事实。
当然这里面也可能存在误判的可能性。但作为秘密空间内的孤男寡女(关系不熟)来讲,作为男方来讲最好还是不要表现出“过分示好”或者“讲荤段子”的行为,要不然很容易让女方误解,以至于产生紧急避险的行为。
只是,当事女生的跳窗行为,到底是被猥亵过程中紧急避险造成的结果,还是自己误判之后产生的紧急避险行为,这确实是案情中较为重要的界定。当然,前提是“涉事司机确实存在猥亵的行为或意图”。只是就当前的局面,在死无对证的情况下,车内也没有录音和录像,案情的进展自然就会较为缓慢,但并不代表真相无法破解。
事实上,就家属释放出的信息来看,涉事司机否认女生的跳窗行为跟自己有关系,也就是强调女生跳窗是“自杀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如果说“揣测司机猥亵女生”是脑补断案,那么涉事司机极力撇清关系的行为,更像是“无力的狡辩”,起码逻辑上更是无法自洽。
因为就目前公域中可触及到的案情信息来讲,貌似女生在事发前是没什么异常表现的,并且就女生周遭熟人释放出的信息来讲,基本可推定女生在生活中是没什么挫折遭遇的,所以“自杀论”要想立起来,确实是不容易的。
而对于“猥亵论”来讲,之所以更容易成立,不仅在于“孤男寡女共处密闭空间”,还在于“深夜搬家”、“三次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