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红游戏主播因往酒店水壶、沐浴露瓶内撒尿、吐口水,并拍摄视频传播后触发舆论愤慨。虽然在平台作出封号处理后,涉事主播通过小号道歉,可就其自称“不炒作就会饿死”的卖惨逻辑,还是让人觉得有些荒唐。
要知道主播往酒店水壶、沐浴露瓶内撒尿的行为,不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也是在挑战法理的底线,即便涉事主播在随后的道歉中解释“自己后来有对热水壶进行清理,沐浴露也被其带走”,可是卑劣行为之下,还有人会相信他吗?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如果事发酒店和辖区警方没有给出确切的定性(也可能根本就没有关注或介入,因为当前只是传播层面的坏影响),那么涉事主播的解释也只能算是一面之词,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就存在两种可能性:其一,涉事主播真的缺德;其二,为炒作无底线。
就“其一”来讲,以人性之恶的尺度衡量,大多数缺德者应该是“敢做不敢说”,以至于常住酒店的人总说“能自己带的,就尽量别用酒店投放的”,言外之意,类似“往酒店水壶撒尿”的缺德行为应该是存在的。
而就“其二”的逻辑,与道歉逻辑是一脉相承的,也就是“我并不是真的缺德,而是为获取流量不得不去炒作”,这般说辞乍听起来好像挺有道理,因为对于流量的理解,貌似总跟炒作形影不离,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实际上流量本身是中性的,它是之于关注度的计量尺度。但是对于持续性的关注度而言,流量就不再是中性的计量尺度,它是应该被赋予某种积极价值取向。于此就“主播往酒店水壶撒尿的行为”,就不能简单定义为炒作行为,而应该定性为“非蠢即坏”(“道德和法理”层面都应该予以打击)。
德国文学期刊《道德周刊》曾有一句对娱乐审视的话发人深省:“不能给我们带来持久快乐的东西,都不能称之为美妙,没什么东西能够保证让我们永远快乐,永远感知真理、智慧与道德秩序。”事实上,仅就语言逻辑来讲,似乎这句话充满悖论,但是回到追求娱乐的标准上,它却早已标定尺度,也就是即便达不到也要尽可能追求。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撇开感知真理和智慧,仅就道德秩序这一环,可能当下的很多娱乐行为就显得很不够格。只可惜在现实中的娱乐氛围上,只能是划线和治理,很难走向让所有人都高雅的图景,并且也只能是逐步的影响,让少数带多数。
不过在全球娱乐业(被动娱乐)如日中天时发出这种诉求,未免有些唱反调之嫌。但是作为创造真正的娱乐来讲,这确实是值得每个人去思考的问题,也就是要扪心自问,“主
要知道主播往酒店水壶、沐浴露瓶内撒尿的行为,不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也是在挑战法理的底线,即便涉事主播在随后的道歉中解释“自己后来有对热水壶进行清理,沐浴露也被其带走”,可是卑劣行为之下,还有人会相信他吗?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如果事发酒店和辖区警方没有给出确切的定性(也可能根本就没有关注或介入,因为当前只是传播层面的坏影响),那么涉事主播的解释也只能算是一面之词,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就存在两种可能性:其一,涉事主播真的缺德;其二,为炒作无底线。
就“其一”来讲,以人性之恶的尺度衡量,大多数缺德者应该是“敢做不敢说”,以至于常住酒店的人总说“能自己带的,就尽量别用酒店投放的”,言外之意,类似“往酒店水壶撒尿”的缺德行为应该是存在的。
而就“其二”的逻辑,与道歉逻辑是一脉相承的,也就是“我并不是真的缺德,而是为获取流量不得不去炒作”,这般说辞乍听起来好像挺有道理,因为对于流量的理解,貌似总跟炒作形影不离,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实际上流量本身是中性的,它是之于关注度的计量尺度。但是对于持续性的关注度而言,流量就不再是中性的计量尺度,它是应该被赋予某种积极价值取向。于此就“主播往酒店水壶撒尿的行为”,就不能简单定义为炒作行为,而应该定性为“非蠢即坏”(“道德和法理”层面都应该予以打击)。
德国文学期刊《道德周刊》曾有一句对娱乐审视的话发人深省:“不能给我们带来持久快乐的东西,都不能称之为美妙,没什么东西能够保证让我们永远快乐,永远感知真理、智慧与道德秩序。”事实上,仅就语言逻辑来讲,似乎这句话充满悖论,但是回到追求娱乐的标准上,它却早已标定尺度,也就是即便达不到也要尽可能追求。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撇开感知真理和智慧,仅就道德秩序这一环,可能当下的很多娱乐行为就显得很不够格。只可惜在现实中的娱乐氛围上,只能是划线和治理,很难走向让所有人都高雅的图景,并且也只能是逐步的影响,让少数带多数。
不过在全球娱乐业(被动娱乐)如日中天时发出这种诉求,未免有些唱反调之嫌。但是作为创造真正的娱乐来讲,这确实是值得每个人去思考的问题,也就是要扪心自问,“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