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美国也有钉子户
姚鸿恩
我的博文《美国也有钉子户》引起网民热议,主要原因恐怕是它讲了一个“化干戈为玉帛”的故事,而国内我们看到的是不少“花玉帛为干戈”的新闻。国内某些地方对待钉子户,能否也能避免暴力对抗呢?
应该说,城市动迁,大多数住户都很配合,因为乔迁新居毕竟改善了居住条件。少数钉子户,跟美国老太太不一样,并不是根本不想搬,而是认为补偿额不足。美国老太太属于“固执型”的钉子户。国内的呢?不可否认,有极少数“贪婪型”甚至“刁民型”,但大多数确实属于“维权型”,至少他们自己认为他们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因而要“坚守阵地”。按理来说,“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大问题”,那么,为什么那些钉子户的拆迁会演化成暴力对抗,甚至闹出人命呢?很显然,这里面有值得探讨的大问题。
其一,买卖双方平等问题。
房产是商品。拆迁户的住房,不管其历史来源如何,开发商或地方政府需要征地拆迁,就会付补偿费给住户。本质上来说,存在一个买卖关系。那么,价格应该由买卖双方来定。然而事实上,开发商、特别是地方政府,显然是占据特殊的强势地位的。“钉子户”,这个叫法本身就带有歧视意味:像钉子一样碍事,像眼中钉,非得拔除不可。动迁游戏规则一开始,就将较难搞定的拆迁户定为不能容忍的不利的一方。
于是,双方处于不对等的地位。
你是拆迁户,但你参与了有关的过程了吗?比如,你知道你的房子是怎么评估的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显有利买方。比如,条例中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是说,如果非法拆迁的话,买方受到的处罚只是“警告”,加上“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而试图抵制强制拆迁者,则可被冠以“暴力抗法”罪名抓进去。
不错,你有宪法,你有物权法。但是,至
姚鸿恩
我的博文《美国也有钉子户》引起网民热议,主要原因恐怕是它讲了一个“化干戈为玉帛”的故事,而国内我们看到的是不少“花玉帛为干戈”的新闻。国内某些地方对待钉子户,能否也能避免暴力对抗呢?
应该说,城市动迁,大多数住户都很配合,因为乔迁新居毕竟改善了居住条件。少数钉子户,跟美国老太太不一样,并不是根本不想搬,而是认为补偿额不足。美国老太太属于“固执型”的钉子户。国内的呢?不可否认,有极少数“贪婪型”甚至“刁民型”,但大多数确实属于“维权型”,至少他们自己认为他们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因而要“坚守阵地”。按理来说,“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大问题”,那么,为什么那些钉子户的拆迁会演化成暴力对抗,甚至闹出人命呢?很显然,这里面有值得探讨的大问题。
其一,买卖双方平等问题。
房产是商品。拆迁户的住房,不管其历史来源如何,开发商或地方政府需要征地拆迁,就会付补偿费给住户。本质上来说,存在一个买卖关系。那么,价格应该由买卖双方来定。然而事实上,开发商、特别是地方政府,显然是占据特殊的强势地位的。“钉子户”,这个叫法本身就带有歧视意味:像钉子一样碍事,像眼中钉,非得拔除不可。动迁游戏规则一开始,就将较难搞定的拆迁户定为不能容忍的不利的一方。
于是,双方处于不对等的地位。
你是拆迁户,但你参与了有关的过程了吗?比如,你知道你的房子是怎么评估的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显有利买方。比如,条例中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是说,如果非法拆迁的话,买方受到的处罚只是“警告”,加上“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而试图抵制强制拆迁者,则可被冠以“暴力抗法”罪名抓进去。
不错,你有宪法,你有物权法。但是,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