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公司控制权之争,比比皆是,只是从没有当当网这样在网络直播剧情的。可怜的一部公司法,缝缝补补,一点不给力,于是私力救助迭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也轮番上阵,但终究还是解决不了股权问题。股东纷争,往往是抢公章,藏资料,转移资产,互相打官司,相互报案,精疲力尽后,再和解,股份转让,尘埃落定。由此观之,公司法实在是大有问题,不能定分止争。而李国庆与俞渝之争,还有一个特点,他们是夫妻关系,婚姻法与公司法混在一起,增加了复杂性。
从网上来看,这次是第三回合的斗争了。
第一回合,李国庆带人夺取公章,成功得手。夺公章之前,李国庆做了充分的功课,召集其他小股东,选“自己”为董事长,以此作为行动依据。当当网工作人员未设防,“交出”公章。因为此次,没有肢体冲突、也无物件损毁,故俞渝报案后,警方认为李国庆没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这个回合,李国庆占先,取得公章,但当当网没有听命于公章,还在自行运行(没有公章,如何运行的?理论上,俞渝作为法定代表人有权重刻公章)。
这一回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董事长选举的合法性。李国庆将夫妻共同股权混淆为共同表决权,等于剥夺了俞渝部分表决权,故该股东会表决大有问题。市场管理部门也不会认可,俞渝仍然是法定代表人,岿然不动。
第二回合,双方在法院的离婚案开庭。李国庆提出感情已经破裂,请求准许离婚。俞渝不同意,认为感情还没有破裂,并提供一起旅游、送礼物的证据,证明感情尚可。法院审后,没有判决。俞渝成功推延程序,有利于其继续实际控制当当网。
这一回合的法律核心问题是,何谓感情破裂?大抵是法官的主观判断而已。其实,夫妻之合,最重要的共同居住生活,若已经分居多时(李国庆说已经分居二年五个月),则应当认定为感情破裂。
第三回合,就是本次事件,李国庆带着自己的班底人马去“接管”当当网。事情发生在早上六七点,还未上班,李方支
从网上来看,这次是第三回合的斗争了。
第一回合,李国庆带人夺取公章,成功得手。夺公章之前,李国庆做了充分的功课,召集其他小股东,选“自己”为董事长,以此作为行动依据。当当网工作人员未设防,“交出”公章。因为此次,没有肢体冲突、也无物件损毁,故俞渝报案后,警方认为李国庆没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这个回合,李国庆占先,取得公章,但当当网没有听命于公章,还在自行运行(没有公章,如何运行的?理论上,俞渝作为法定代表人有权重刻公章)。
这一回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董事长选举的合法性。李国庆将夫妻共同股权混淆为共同表决权,等于剥夺了俞渝部分表决权,故该股东会表决大有问题。市场管理部门也不会认可,俞渝仍然是法定代表人,岿然不动。
第二回合,双方在法院的离婚案开庭。李国庆提出感情已经破裂,请求准许离婚。俞渝不同意,认为感情还没有破裂,并提供一起旅游、送礼物的证据,证明感情尚可。法院审后,没有判决。俞渝成功推延程序,有利于其继续实际控制当当网。
这一回合的法律核心问题是,何谓感情破裂?大抵是法官的主观判断而已。其实,夫妻之合,最重要的共同居住生活,若已经分居多时(李国庆说已经分居二年五个月),则应当认定为感情破裂。
第三回合,就是本次事件,李国庆带着自己的班底人马去“接管”当当网。事情发生在早上六七点,还未上班,李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