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在深圳某自助餐厅吃饭时,被同行男子在自己的水杯内“下药”,店员发现后及时将杯子收走并好心提醒她。曝光后,“下药”男子多次打来电话并在微信上认错。承认药是从美国购买,是一种“女性用缓解性冷淡药物”、“本为女友购买”,自己出于“猎奇的心理”“想看看是什么效果”,于是对当事人“下药”。表示“万分抱歉”、“愿做出任何赔偿”。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下药,使人丧失反抗能力,意图违法犯罪,是很恶劣的行径,必须严厉打击。下药已经进入“着手”阶段,产生社会危害性,只是因为店员的发现而“未遂”。所以本案该男子,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具体是否涉嫌强奸罪(或其他罪名,譬如强制猥亵、抢劫)等,还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第一、看男子的供述,下药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为了劫色还是劫财,或者其他目的。从报道来看,男子做的是无罪辩解,即是为了验证药的效果,但此种辩解是苍白的,不合常识,哪有不告知对方的测试呢。。第二、若要指控犯罪,譬如强奸罪,光有一个下药行为还不够,还要看男子是否已经准备了开房等预备行为
下药,使人丧失反抗能力,意图违法犯罪,是很恶劣的行径,必须严厉打击。下药已经进入“着手”阶段,产生社会危害性,只是因为店员的发现而“未遂”。所以本案该男子,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具体是否涉嫌强奸罪(或其他罪名,譬如强制猥亵、抢劫)等,还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第一、看男子的供述,下药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为了劫色还是劫财,或者其他目的。从报道来看,男子做的是无罪辩解,即是为了验证药的效果,但此种辩解是苍白的,不合常识,哪有不告知对方的测试呢。。第二、若要指控犯罪,譬如强奸罪,光有一个下药行为还不够,还要看男子是否已经准备了开房等预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