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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观察

2020-08-13 07:13阅读:
昆明大学生李心草溺死的真相展现,在于李母的锲而不舍地追查,可怜天下父母心。李母在酒吧中,找到落水前的最后监控视频,发现李心草被两男一女控制与殴打。视频上网,舆论哗然。案件有了转机。如果没有李母上传视频,李心草案就被定为醉酒自杀,不会继续调查了。可见网络就是救命稻草。


之后,警方对该案以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制猥亵罪、侮辱罪)立案,检察院对被告罗某(殴打李心草者)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从酒吧视频上看到,男子在酒吧中曾压在李心草身上,疑似猥亵,又扬手扇了李心草两耳光。后来,据出租车司机说,见一名女孩(李心草)站在酒吧门口招手叫车,旁边站着一名男子。他将车开到路边,女孩上车坐在后排。男子将车门打开,劝女孩下车。另一名男子从酒吧里出来,两男子均劝女孩下车。女孩上车后,“没有说过一句话,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呆坐在后排座位上”。大约坐了两三分钟后,女孩从后排座位的另一侧下车,走向了江边的方向,“(女孩)走的很快的样子,两名男子也跟着女孩向江边方向走去”。


由于报道没有披露具体案件,尚不能全面分析,譬如两名男子跟李心草去江边后发生了什么?之前在酒吧里面还发生过什么?关键在于是否有肢体接触导致落水?这些有待于法院的公正审判。


在法律上,李心草的死亡显然是与男子行为有因果关系(也包括自己喝酒因素),男子的殴打李心草等违法行为,应该被处罚,并且予以民事赔偿(赔偿根据过错比例确定)。但是在刑事上,男子的殴打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李心草坠河,故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勉强的。司法实践中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是指被告人的肢体动作行为过失导致他人死亡,而本案先前的殴打,是心理诱因,并非致人死亡的直接行为。以现有的报道的证据来看,本案的指控是有商榷余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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